索 引 号 XM01101-06-01-2024-004 成文时间 2024-02-04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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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安置房调剂配售及核销确认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包括3个科室,人员编制数18人,在职人员18人。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

  征收事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8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项目征收工作、安商房购置和安置房管理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项目征收工作

  2024年我区将继续攻坚克难,完成征收扫尾项目拆除及交地,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启动征收。2024年将重点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的调查摸底、安置房选址及方案设计、征收范围和公共利益属性论证等工作,加快启动征收工作。同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牵头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推动各片区指挥部按照“依法依规、科学、闭环”落实既定目标。

  (二)关于安商房购置和安置房管理工作

  2024年计划完成泥窟石村片区等安商房督促、协调、资金保障等工作。加强对安置房调配流程的管控,及时更新安置房源库;加快推动区属空置安置房代管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保障安置房管理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40,943.11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42,761.5149万元,减少85.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0,943.1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3.66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40,159.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140,943.11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42,761.5149万元,减少85.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43.66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1.5081万元,公用支出162.1570万元;

  2.项目支出140,199.4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66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8.0351万元,增长8%,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29.75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改制人员补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52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77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61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0,159.45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42819.5500万元,下降85.74%,主要是由于2024年度仅下达泥窟石村片区安商房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67.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思明区属空置安置房代管服务费用及招标专家评审费用。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39,992.2500万元。主要用于泥窟石村片区安商房土地开发、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3.00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0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综合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中心法律顾问费、办公场所租金费用、劳务外包费用等。

  2.立项依据

  根据区级要求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

  3.实施主体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法律顾问、办公场所租金劳务外包合同,按合同要求支付时点进行支付。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0万元,其中综合业务费为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2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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