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18:02: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联系电话:0592-2667078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基础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一是制作政府信息348条,其中主动公开210条,依申请公开34条,并综合运用多种公开渠道加强二次传播。二是及时公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财政预决算情况,发布政府会议信息32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93条。三是理顺《机构职能目录表》更新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决策公开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办法》和《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全区目录编制工作,明确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搭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生命周期专题,以进度条的形式全流程展示决策事项各个环节的信息,并融合政策解读、咨询和办事服务,实现“制定、发布、运用”的集中展示。三是在“思明快报”增设互动交流入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全年发布民意征集32件、网上调查23件。

  3.政策解读质量持续加强。一是持续丰富解读形式,制作H5解读4份、动漫解读3份、音频解读1份、会议图解32份、会议视频15份。二是优化解读栏目,并积极通过“厦门思明”“思明快报”等渠道加大解读信息推送范围。三是组织开展“在线访谈”28期,制定2024年访谈计划,预计开展29期。

  4.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体系基本建成。一是优化线上专题各板块布局,指导各领域单位更新完善24个区级领域《标准目录》。二是编制《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暂行)》,指导街道推进98个社区完成《标准目录》编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三是围绕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统一标准,推进全区13个政务公开专区改造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办理过程实时录入,确保全流程有迹可循。优化当面申请渠道接收流程,网络申请渠道依托闽政通,实现实名登录。首次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通报范围。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9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设完成“思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开展多次清理与认定,整理现行有效28件,规范排版后全部入库。二是统一政策文件类别标准,助力“政策文件库”横纵拓展、多维分类,“政策文件库”累计发布政策信息8782件。三是推进完成教育、就业、养老、卫健4个领域数据迁移、资源融合,并按照业务逻辑整合提供相关政策、服务、知识、互动等资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升级“惠企政策服务专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招商引资”专题,细化“互动知识库”各功能板块,结合特定业务优化“搜索即服务”功能,推进网站提升优化。二是创新“政务热线大数据分析”“智慧近邻活动日历”“智慧政务指南”等数据应用服务场景,确保相关信息可视化、场景化、聚合化。三是持续巩固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按期出刊《政府公报》12期,并向省图书馆赠阅,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公开信息420件,区政府微博共向105177多位粉丝推送信息731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自查3次,下发通报2次。二是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培训1场,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3场,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3

  0

  2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4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1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4

  0

  0

  0

  0

  5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1

  0

  1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1

  0

  0

  5

  (七)总计

  83

  7

  0

  2

  0

  0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2

  4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全区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处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答复不够规范。二是政策问答信息未成体系,和政策咨询、办事服务等资源融合的程度还需提高。三是机构职能表的发布要求需进一步提高,目前部分部门存在公开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开展模拟测试,深挖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加强指导,推进全区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二是汇聚相关部门优质政策问答资源,整合已有的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申报兑现等功能,打造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三是探索创新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展现全区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共发送3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790元,实际收取金额400元。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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