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6:02: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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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及国家、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区政府办共制作政府信息60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8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6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积极履行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印发《2021年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开设“机构设置”专栏,制作机构职能目录,全面集中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落实解读责任、完善解读机制、提升解读效果。三是以专栏形式常态化集中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图解信息。四是起草编制《居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修订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增加在线申请须知等功能,持续深化区政府及区政府办法律顾问对依申请公开件的法务审核机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含上一年结转),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联合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汇编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和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9篇。二是针对竣工的重点项目推进全生命周期公开,按照项目集中公开批准和实施过程信息。三是联合行政审批局梳理汇总全区权责清单,集中公开各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网站页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页面规范改造升级,实现整体协同,新增智能搜索功能,实现个性化检索。二是针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规范开设“行政权力”“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三是优化全区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狠抓任务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按月、按季度定期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作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针对国办、省办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检测结果,逐项核查,及时整改。二是强化业务能力。组织全区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3场,举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场,累计421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指导全区各单位相关问题咨询。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2

0

1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1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84

1

0

1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1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4

0

0

0

4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各单位业务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方式单一,部分工作落实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展不够,在公开渠道、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上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培训指导力度,针对年度要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帮助各单位更好把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是拓宽公开方式,加大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门户网站各领域专题建设,运用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我办2021年信息处理费共计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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