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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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国家、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平台建设,深化线上线下公开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作并印发《思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二是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印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政府办印发且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46件,其中2020年印发规范性文件5件,以上文件100%实现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三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征收、旧城改造及其他社会民生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和透明度。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
一是做好政策发布“全方位解读”。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公开,有效提高解读质量。截至2020年12月底,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并主动公开的文件105件(其中涉及机构人事类文件3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77条),发布政策解读12条,举办7期“在线访谈”网上视频直播节目,丰富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提高解读质量。
二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政府办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40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6件,占总数的15%。
(2)“部分公开10件,占总数的25%。
(3)“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5%,均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无法提供”21件,占总数的52.5%,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
(5)“不予处理”1件,占总数的2.5%,系“重复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区政府办共制作政府信息44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2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01条。在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1条,占比为27.3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比为2.69%;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比为1.3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占比为0.4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5条,占比为20.1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条,占比为4.0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9条,占比为21.9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比为1.3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6条,占比为11.66%;其他类信息20条,占比为8.97%。此外,还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2020年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2期共223条信息,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1条。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一张网联动”。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明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暂行)的通知》《思明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暂行)的通知》和《思明区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暂行)的通知》,以制度保障公开运行。成立思明区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全区各街道、各部门100%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试点领域“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按照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是加强线上线下阵地“高质量建设”。要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及10个街道办事服务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自助查询办理终端,并指定专人对接负责,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同时全面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部门、各街道政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并优化检索功能,完善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便利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定制开发网站智能搜索功能,搜索范围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民意征集等栏目,实现“搜索即服务”。
(五)加强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于2020年12月2日牵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暨政务公开培训会,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纳入全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由思明区政府办牵头落实考核,每月、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街道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复查考核机制,对长期不及时按要求更新的,下发通知予以督办,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予以全区通报。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3434.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 |
0 |
0 |
0 |
0 |
0 |
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民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挖掘。三是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力量不足,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教学,对新《条例》学懂、吃透,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三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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