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3 17:37: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邮编:361001

  电话:0592-2667078

  传真:0592-2667067  电子邮箱:smq_zfb@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做好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成区政府及政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根据区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指定分管领导、经办科室、经办人负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新《条例》,重新梳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思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厦思政办〔2019〕46号),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继续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下发《2019年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市政务公开评估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公平公正考核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底绩效挂钩。

  (二)做好信息发布,认真履行部门信息公开职责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年内制作政府信息17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8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84条。除依法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外,严格非公文类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公室根据区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时更新机构名称、部门职能信息;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集中采购信息;每月发布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公开思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栏制作为民办实事专版,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二是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全年区政府及政府办共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涉及产业发展4条,涉及投资管理、就业培训、房屋安全各1条,均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起草部门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督促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协调网信办回应重大舆情14件,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8件,正面回应群众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举措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主发布人召开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让公众更加全面了解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增加区政府网站手机自适应功能,将“美丽思明”公众号整合至区融媒体中心运营的“思明快报”,在“思明快报”微信公众号中增加“微政务”菜单,实现微信随时访问区政府网站。二是继续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安全和服务水平,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实现网站一号登陆;将省网上审批平台做为网上办事指南栏目统一入口;将政府信箱栏目整合至12345厦门政务热线,在网站上公开思明区答复信件;将依申请公开迁移至市政府网站云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受理情况监督,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25件,全部按期办结。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审核、网站建设管理、网站安全防护、日常读网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日检查、月通报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单位整改,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26个,每月在区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网站、新媒体自查情况报告。四是每月按时刊发政府公报,及时更新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图书馆、档案馆等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触摸屏或电脑,设立公报查阅处,累计发放纸质版3500余份,进一步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35270.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2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作为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部门、街道工作的指导协调不够及时,指导督促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运用还不够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再梳理和再规范,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模式,加强对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初取得2018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判决书1份,结果维持。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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