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7-09-00-2020-001 成文时间 2020-01-1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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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寿彭路1号  邮编:361001

  电话:0592-2667342

  传真:0592-266707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仔细对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思明区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结合本单位主要任务,逐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局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专人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规范、合法。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增加和优化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培训学习,增强全局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

  (二)抓实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职责》、《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方式》、《领导分工》、《2019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预算说明》、《2018年度厦门市思明区信访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及时更新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增加公开的内容。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尽快公开,并注意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可读性。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查阅依申请公开系统,2019年新收和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抓好平台建设,注重监督考核。我局不仅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同时认真配合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箱栏目整合至12345厦门政务热线的工作,在思明区网站上公开思明区答复信件。我局接件后第一时间做好12345厦门政务热线平台诉求件的转交办工作,做好诉求件的办理跟踪和反馈工作,疑难件则落实督办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处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它纳入部门对个人的考核。我局自觉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486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自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起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后续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水平,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让群众了解更多信访工作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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