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7-01-00-2021-001 成文时间 2024-08-15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发布时间:2024-08-1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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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寿彭路1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值班电话 0592-2667341 传真 0592-2667074 投诉受理部门 区信访局 投诉电话 0592-2667341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思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48号)、《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委办〔2019〕11号),设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区信访局),为思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与中共思明区委信访局合署办公。

  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信件,负责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转交办理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访群众,负责区领导接访活动的保障及相关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事项交办、跟踪、督促、落实及反馈工作。

  (三)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街道及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组织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参与保障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

  (五) 指导、部署、检查、督促、协调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宣传、调研工作;总结推广街道、区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

  (六)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七)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思明区信访局无内设机构)

领导信息 局长王永福: 主持区信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建华:协助局长分管信访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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