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2-22-00-2025-001 成文时间 2025-01-0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思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内容概述: 2024年思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有效性:
2024年思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0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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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传染病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思明区2024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2024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全覆盖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12月20日,思明区实际营业的区管医疗机构为726家。2024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年度校验、有效期延续、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工作,共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监督检查2700余家次,对发现问题的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逐一跟踪落实整改。

  二、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医疗机构违规开展HPV疫苗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督导,要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控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废弃物暂存设施建立率100%,且符合标准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100%注册“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100%使用“电子转运联单”发起医疗废物转运;督促医疗机构检验科开展病原卫生物实验室备案。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

  2024年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900余家次(包含传染病防治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2家次),内容涉及传染病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比较规范地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要求,对小部分不够规范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2次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50余家次(其中预接接种单位2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一方面排查区管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预防接种资质违规开展HPV疫苗等预防接种服务;另一方面对12个预防接种门诊(其中10个预防接种门诊,2个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场所设置、资质、疫苗使用管理、冷链温度监测、报废疫苗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渠道疫苗、非法开展预防接种”的行为。

  (三)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是否设置组织架构、制定规章制度;是否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使用专用的包装物及容器存放医疗废物;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间);是否按规定及时转运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等。不断规范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二是根据思明区实际,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以鼓浪屿街道和滨海街道城乡结合部为试点建立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转运体系,目前已有8家“小箱”医疗机构与附近的“大箱”医疗机构(2家)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小箱”进“大箱”协议》。三是持续提醒、督促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与取得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持续指导、督促区管医疗机构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使用电子联单发起医疗废物转运,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转运、安全处置。

  (四)引进专家力量严把准入关

  在区管医疗美容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院、母婴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过程中,委托厦门市医学会聘请院感专家对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及院感防控等方面进行验收,严把行业准入关,2024年委托验收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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