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卫生与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双随机”执法监督及抽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场所控烟等工作为重点,全面掌握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遵循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报送,总结工作经验
做好公共场所各类专项任务的组织与实施,积极采取有效工作举措,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信息报送。
三、工作时间
时间安排:2024年全年度。
四、工作内容
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规范,做好公共场所的普法宣传、日常巡查、投诉处理、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抽检工作;
3.依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关于开展控烟重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4.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5.开展节假日、中高考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6.完成“九·八投洽会”、“海峡论坛”“金鸡百花奖”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保障任务;
7.依据省、市卫健部门的工作安排,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