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闽卫家庭〔2014〕68号 )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政〔2015〕11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奖励扶助新增对象本人申请、居委会和街道初审、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时对往年度申请对象进行年审,初步确定58823人符合奖励对象的条件,为了确保奖励对象的准确性,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现予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监督。
公示期为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打电话、写信、直接举报等渠道向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92-5818332)。
附件:思明区2018年度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员名单
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