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2-06-01-2025-016 成文时间 2025-02-08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标 题: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5-02-0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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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贯彻落实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区政府实施各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调开展我区控烟工作。负责区管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区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负责辖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协调辖内医疗单位的医疗、抢救任务;处理医疗纠纷,并受理辖内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病示范区建设、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负责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15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主要任务是:

  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强基层”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布局,筹划、推动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鹭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塔埔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观音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批医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统筹全区资源完善检查检验设备配置;结合各中心特色和辖区居民需求,打造“一中心一特色”科室发展新理念,建设“小而美”优势病种特色专科,探索打造区级“名医工作室”。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效能,做实做细家签服务,做优服务品牌,拓展服务内涵,打造社区近邻医疗服务模式,提供便民可及的健康服务,提升居民获得感。优化医联体建设,加强“区一院”协作,继续推动二三级医院以基层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探索新质生产力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运用场景,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进一步改善就医体验,优化服务流程。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共享,积极融入智慧思明建设,推动智慧医共体项目建设。

  二是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疾控中心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疾控中心过渡用房及新址大楼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区疾控中心设备、技术能力水平。推动重新组建后的区疾控中心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及流程,形成机制顺、服务优的良好工作局面。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巩固重点传染病防治成效,坚持多病共防,进一步巩固重点传染病防治成效。持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落实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全力推进健康县区建设,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成果,以迎接评审为契机,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推动健康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推动医疗领域穿透式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提高对医疗机构监管的覆盖率和力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从多维度加强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健全完善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四是力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医服务主阵地,区妇幼保健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辅,共同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工作,配好师资、设施、设备,设置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努力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加强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支持和推动“三师共管”中西医协同诊疗模式试点工作,进一步弘扬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

  五是推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协调推动“托幼一体化”工作,鼓励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实现托幼教育资源配置的拓展与优化;盘活存量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拓展服务功能,建设爱邻护幼托育点,支持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场所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或爱心托育点建设,稳步增加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建设总量,提升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降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成本及收费标准,满足居民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人口监测制度和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监测体系,形成人口监测网络。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167.200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974.6533万元,增长165.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67.2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7.20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3,167.200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974.6533万元,增长165.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89.28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7.0164万元,公用支出92.2645万元;

  2.项目支出2,177.9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7.200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974.6533万元,增长165.58%,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0.52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过节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65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0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7.847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本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60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一般性管理事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993.620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性健康检查、台湾医生来厦执业资助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防控办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5.000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帮扶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97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6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147.3000万元。主要用于托育服务产业扶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公共卫生工作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4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4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水平。提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举办义诊活动、聘请中医药专家普及中医药知识,推进大同社区百草园建设。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思明区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聘请专家下社区服务;减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分级诊疗相关合作、计生特殊家庭绿色通道服务及其他医改专项工作。小学生窝沟封闭口腔普查、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及其他慢性病工作经费。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举办义诊活动、聘请中医药专家普及中医药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用于购买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在3个国家级项目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留守失能、计生特殊家庭和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科普宣传及必要的干预及转诊推荐等工作。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88.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卫健服务扶持产业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加大妇幼健康保障力度,缓解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困难,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消除贫困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思明区大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培育一批本地的大健康龙头企业或机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扶持大健康产业楼宇做大做强。履行医疗机构监督职能。核实台湾医师在厦服务时间满30天以上。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做好母婴设施建设工作,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做好健康证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保障本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需求。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的通知》《台湾医师来厦执业的资助规定》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对市级普惠托育试点单位新增托位进行财政补助;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他护理者(包括男性护理者)使用;用于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孤儿助学和普通助学帮扶;扶持企业快速发展;对注册在我区的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产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中需要办理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免费办理健康检查服务;补助辖内区管各医疗机构聘请台湾医师来厦执业经费。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652.4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6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2328万元,下降5.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7.92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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