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1 08:04: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

  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 

  电话:0592-5813662    

  邮编:361000 

  一、总体情况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通过思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卫生健康类政府信息460余条,主要内容为机构职能、业务公文、财政资金、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领域、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健康预报和健康科普、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申请流程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1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申请19件,现场申请2件,均依法按时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批制度,使信息发布运行有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要素和格式版面,配合信息中心做好信息内容、时效等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信息公开栏目保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和内容更新,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抓实日常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在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好部门信息维护、内容保障和卫生健康专题栏目提升,本年度对医疗机构、健康科普、生育服务、互动知识库等栏目及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精准推送相关信息。注重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载体建设。“健康思明”公众号积极探索、完善系列化、模块化健康教育及服务功能,向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和提供健康服务。持续优化便民服务,不断完善“厝边好医生预约”和“乙肝结果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健康服务。突出季节性工作重点,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定期推送健康科普知识,形成“节气话健康”“健康素养66条”等话题,“厝边好医生·每周‘医’约”专栏累计推出54名“厝边好医生”,阅读量超12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日常读网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内容审校制度,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参加2024年区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思明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提高依法公开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业绩指标,明确职责,定期跟进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度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6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能够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足之处主要为个别栏目及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接下来,我们将细化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和公开时限,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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