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08:42: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2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 

  电话:0592-5813662    

  邮编:361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和任务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依法保障法人、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单,按要求持续推进各项任务,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公共卫生、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机构、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四百多条。“健康思明”公号精细化管理“卫健动态、掌上健康、便民服务”三个总菜单,增添乐龄心语等菜单项目,每日转发全区核酸采样点。制作“五一”不打烊、思明好护士等宣传海报,宣传典型人物和事迹。面对疫情的发生,发挥宣传舆控组作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报送、公号推文,多渠道宣传卫健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2022年“健康思明”微信公众号累计推文855篇,阅读量超“一万+”优质推文38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依法办理、规范答复,保障公民和法人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和内容审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开展的网站隐患自查工作,重视日常管理,建立应急处置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根据职责和工作要求,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进行调整,完善栏目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信息,畅通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就医问诊。

  (五)监督保障方面

  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作用,根据上级通报情况,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同时结合第三方绩效考核要求,不断规范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提醒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和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度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6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扎实完成各项任务,但离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距离,2023年,我们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完善年度政务公开清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和任务保障工作,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做好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2022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未超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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