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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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思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主要任务,细化职责分工,依托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主动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公开。
(一)卫生健康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发布卫生健康常识。严格执行和落实区政府有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制作、转发疫情防控常识信息,普及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科普小知识、正确防范呼吸道传染病,正确口罩使用指南、疫情期间心理援助热线等,动态更新卫生健康信息。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思明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布思明区爱卫会专项运动相关文件: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的以“全民参与 人人动手 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为落实以卫生防病为重点开展的各季节爱国卫生运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为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效推进健康家庭建设,组织开展的区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为倡导社会文明,治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社会陋习,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行动,在全区组织开展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专项运动等。
4.倡导健康生活。发布健康思明行动工作方案,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依法行政执法。根据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部门职责,制定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并对外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统计报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公示、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数据等。
6.助力经济发展。为加快思明区大健康产业集聚,做大做强健康产业,积极推动就业增长,结合思明区产业发展导向,由区卫健局牵头,与发改局、科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制定《思明区大健康产业楼宇(园区)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发布《思明区大健康产业楼宇(园区)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推出《思明区发力大健康产业》《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特别报道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文章,将日常工作与助力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的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通过加大招商力度,全心服务好企业,吸引产业人才,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积极助力思明区就业和经济增长。
7.保障民生。实时发布人口发展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公众号推出《思明区首个普惠托育机构-思明区早教湖东托育中心试运行》,打造早教托育中心试点,把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发布思明区2020年度城镇部分计生奖扶人员名单公示、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让民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8.优化办事流程。一是提高即办事项比例,即办事项占总事项65%,提高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总事项33.3%,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87.2%;提高实际通过网上申办件数,网上申办件占总办件量71.3%。增加审批透明化,审批结果可在思明区政府网查询。二是加强“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的配置,提升办事便利度;严格绑定省级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发布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等事项内容,事项内容无不确定性表述。
9.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合力抓“两化”。根据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时间计划表逐项完成各项工作。梳理卫生健康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思明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足之处及时补充完善,不断加强“两化”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依法办理和答复。一是申请渠道公开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途径,申请人可通过网络、信函、邮箱、现场提出等方式申请;二是把好审核关。认真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明确申请人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等各项内容,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或不完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三是依法办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四是办结后及时做好申请信息、办理情况和答复的登记、归档工作。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度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依托区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278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依托“健康思明”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知识和相关信息782条;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等,并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四)平台栏目建设情况。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目包括机构职能、财政资金、业务公文、政策解读、监督执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招聘信息、采购项目、老年人福利、便民服务、主动公开的卫生健康信息等。一是履行职责分工,落实任务分解,做好卫生健康栏目内容保障;二是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栏目项目,保证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顺畅;四是做好栏目的日常维护,按时公开和更新内容,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备1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 |
+26 |
40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4 |
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8 |
+362 |
19 |
行政强制 |
0 |
+1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7256.2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2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2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2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与卫健全局工作融合度不够全面,不能突出体现思明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技能较弱,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情况。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与卫健全局工作全面融合,结合权责清单及时调整《思明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主要内容,完善公开机制,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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