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计生〔2015〕1号
本报告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依据,由思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im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思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民族路46号5楼,邮编:361001,联系电话:0592—5818800,传真:0592-5818864。
一、概述
2014年,区人口计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组织保障有力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络的更新和向区政务公开网提供信息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根据2014年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一事一审查”制度,严把信息保密审核关,对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方便群众及时准确的掌握计生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公开渠道拓宽
1、依托区政府网站开设计生局访谈专栏,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与广大网友围绕“单独两孩”政策的主题开展网上访谈,实时交流、深入解读“单独两孩”及相关政策。
2、依托媒体,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广播电视报等开辟计生专栏,厦门日报不定期刊登计生信息,厦门晚报每两月一期“健康连线”,厦门广播电视报每周一期,主要提供计生技术服务类信息;厦门经济交通广播电台开设“思明人口”专栏(每周一期);开通“人口计生咨询短信通”;2013年以来创新制作人口计生动漫宣传片,在网站上播放;首创“思明计生手机报”,引入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
3、依托热线,积极推进“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设,以“12356”热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受理群众有关人口计生事项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通过印制一次性告知材料和利用街道、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栏、LED等形式,依法主动公开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与结果以及监督方式,充分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舆论引导、政策解读、信息服务、典型宣传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1条,历年累计278条。除按上级要求统计的政府公开信息外,我局还主动公开或更新上级出台的计生政策法规、计生动态信息、办事程序、群众办事所需的有关表格、计生服务类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累计公开的278条政府信息主要有: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部门职责、法规公文、部门信息、办事流程、表格下载、联系方式、计生服务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思明区政府网站;报刊(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广播电视报等开辟专栏);厦门经济交通广播电台;发放一次性告知材料;开通“短信通”、“手机报”、“12356”阳光计生热线;播放动漫宣传片;通过举办广场活动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及历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着眼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领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便社会公众知情知政。
2、深化政民互动。对人口计生领域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建设,提高互动的频次和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 |
27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 |
27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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