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5-01-00-2020-002 成文时间 2020-09-16
发布机构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职责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职责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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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等工作政策,统筹规划我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新闻出版业等发展。
(二)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等产业发展;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等协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组织实施体育场地普查、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人才队伍的建设,抓好区、街道文化干部队伍和社区文体协管员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各街道(社区)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
(五)负责对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出版等法律授权及市级主管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进行审批。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等市场管理。
(六)文化方面: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扶持精品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和繁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监督、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协调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
(七)文物方面: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掘、研究、鉴定和宣传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负责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申报、核拨、管理文物维护经费。
(八)体育方面: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各街道、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及体育宣教工作,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各项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工作和体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制定全区性体育竞技计划,负责管理区级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在本区举行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加强对体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九)旅游方面: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以及指导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负责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指导乡村旅游开发与规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新建、改建和旅游项目;组织实施旅游统计工作。依法对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
(十)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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