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做好专业演出接待,文艺演出及会议。
(二)配合做好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
25 |
2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主要任务是:继续秉承服务大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宗旨,围绕打造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致力于成为市民喜爱的文化交流平台,让文化艺术惠及更多人群。
1、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我们将加强对歌仔戏、南音、高甲戏等地方戏曲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推广,让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2025年计划开展“闽南戏曲展演季”邀请歌仔戏演出10场、南音演出10场。
2、关注青少年艺术教育。继续推行惠民票价的儿童剧演出,打造有亲子美育特色的儿童剧演出基地。2025年计划开展“童戏莲花”儿童剧公益演出1场,低票价惠民演出50场。
3、促进社区文化共建。与周边社区紧密合作,定期举办社区文化活动。2025年计划继续支持社区到中心举办长者生日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文化环境。
4、扩大高雅艺术普及。进一步推动交响乐、歌剧等高雅艺术走进市民生活,降低市民接触高雅艺术的门槛,让市民们在家门口享受高雅音乐。
5、提升场地利用率。通过与各单位的合作,举办更多样化的活动,提高场地利用率的同时,也能吸引更多的人群参与文化艺术活动。
6、完善内部管理。通过抓实安全生产、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团队建设、抓实内部学习、提升服务质量等措施不断提高中心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1,395.349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5.8092万元,增长2.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95.3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5.34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1,395.349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5.8092万元,增长2.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55.34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97.4747万元,公用支出157.8745万元;
2.项目支出24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5.349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5.8092万元,增长2.63%,主要是由于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增加活动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1,01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完成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2025年无一级项目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