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15:42:00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并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思明区政府网站下载

  (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whtycbj/ndbg/)。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308室,电话0592-5884208,邮编: 361000 )。

  一、总体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并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主动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思明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共721条,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类信息550条、其它服务事项26条,文化旅游类信息45条。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缓解我区文体旅行业困境,加快我区文体旅行业复苏。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等共计3份规范性文件。并于2022年度形成征求意见稿在思明区政府网站专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定稿后予以解读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共计收到2条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告知。充分保障群众知晓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权责变动情况及时修订并公开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及《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领域基层政府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我区基层两化工作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我局主动靠前,积极参加了思明区政府主办的“领导访谈”栏目工作。通过线上直播回应的方式再次深入剖析解读了《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及行业从业人员提问,破企业之困,解群众疑惑,助力思明文旅行业蓬勃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领导岗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开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职责》《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配齐了相关工作小组人员。切实做好了我局权利配置情况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后发现,在部分栏目维护频次方面还有更多可加强之处。由于2022年度我市疫情多次抬头,致使工作重心下沉,部分资讯栏目更新频次放缓。对此我局对信息更新机制进行更新,将网站资讯栏目于我局新媒体公众号融合,实现信息共享,同步上新。让文旅资讯更实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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