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任务是:完成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退役军人党员学深悟透。常态化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老兵宣讲团”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兵教师”、“兵支书”培树工程。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一社区一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夯实服务保障体系。以“区退役军人军人服务中心”争创“五星级服务站”为重点,打造提升厦港街道、莲前街道瑞景社区等一批基层服务站。创新打造鼓浪屿、中山路退役军人服务驿站,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尊崇退役军人,探索建立更多退役军人服务驿站。
(三)创新做好安置就业。全面落实“阳光安置”政策,扎实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随军随调家属选岗工作。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利用辖区丰富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展适应性、技能型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学习借鉴外地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经验,协调助力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践基地发挥作用。
(四)落实褒扬优待政策。推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精准服务工作法”,坚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我为老兵办实事”制度。建立“思明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机制,争取更多资金参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按节点按标准做好各类慰问金、优待金发放。有效推动区烈士纪念设施产权证办理,进一步发挥其褒扬英烈、教育群众功能。
(五)持续化解矛盾风险。聚焦部队清房、“两参”认定、自主择业、扶持再就业等重点群体信访诉求,发挥基层服务站“前哨”感知功能,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常态化走访慰问、思政宣讲、教育引导等方式,积极化解涉退役军人信访问题,遏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六)深化双拥共建工作。聚焦服务备战打仗,健全完善拥军支前工作机制,扎实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区人武部、何厝民兵哨兵周围提升整治项目落地。拓展“思明拥军联盟”爱心商户签约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事业,推动更多好政策、好举措落地。做好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部队工作,落实好优抚政策,有效解决官兵之忧,创新全民国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250.67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5276万元,增长3.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0.6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6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250.67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5276万元,增长3.5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5.27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3.1286万元,公用支出52.1490万元;
2.项目支出5.4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7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5276万元,增长3.52%,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一般预算拨款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种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5.5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发放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3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交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4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信访、维稳、烈士亲属祭扫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常态化机制,由部门安排预算,2024年接待批次将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没有安排公务用车,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七、八、九为空表格,我部门无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