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5-04-01-2024-003 成文时间 2024-02-08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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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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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十四五”规划,守正创新、打造亮点,实现让全区退役军人、辖区部队更加满意,让党委政府更加放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发挥示范典型作用。着力打造“鼓浪屿双拥模范岛”品牌,积极推进鼓浪屿“崇军楼”建设,有效探索推动“戎耀琴岛双拥联盟”项目。进一步完善区、街、居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努力发挥退役军人党员作用。继续做好“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推荐工作。二是增强铸魂育人功能。继续组织“老兵宣讲团”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持续开展“老兵面对面活动”,采取宣讲大赛、老兵茶室、老兵沙龙等多种形式,推动面对面宣讲精准服务退役军人。三是共筑和谐稳定基础。接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推进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注重敏感信息分析研判和预警预防,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做好沟通联系、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确保涉军群体整体稳定。

  (二)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一是增强培训实效。针对退役军人特点,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帮助退役军人完成军事技能向经济建设技能的转化,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注重信息共享。加强与辖区内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实现区政府、辖区内企业和服务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是拓展帮扶渠道。充分发挥“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驿站功能,进一步打通就业创业帮扶渠道,提升就业服务精准度,提高就业成功率。

  (三)做实优抚褒扬保障。一是创新待遇保障举措。完善体现褒扬的优抚制度,常态化开展优待证办理工作,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高效发挥行政机关、服务体系作用,建立兜底保障的困难援助机制,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二是完善优待目录清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从文旅、医疗、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不断拓展丰富并分批次公布优待目录清单。三是落实困难援助机制。用足用好困难帮扶专项经费,及时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为低保特困退役军人子女就学、大病受灾等提供帮助。

  (四)深化双拥创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持续推动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示范街建设,扎实开展“创新思明拥军联盟实践活动,谱写社会化拥军崇军新篇章”主题实践活动。在2024年庆祝建军97周年之际,开展双拥主题征文、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文艺晚会,开展慰问部队、军地青年联谊等系列双拥共建活动。二是全力配合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固强补弱、补齐短板、擦亮品牌,确保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如期实现。三是健全军地协调机制。提高双拥创建活动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水平。聚焦服务部队练兵备战,主动担当作为,扛起使命责任,帮助官兵解决“三后”问题,落实退役军人政策,不断丰富拓展创建内容,提高双拥创建成效。塑造军爱民民拥军、爱我人民爱我军良好社会风尚,培树一批有时代特点、有创新特色的双拥典型和工作标杆。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42.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46万元,增长6.8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242.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46万元,增长6.8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6.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4.60万元,公用支出52.15万元;

  2.项目支出5.4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46万元,增长6.82%,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一般预算拨款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种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5.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发放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交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信访、维稳、烈士亲属祭扫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常态化机制,由部门安排预算,2024年接待批次将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没有安排公务用车,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19.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七、八、九为空表格,我部门无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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