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5-04-01-2023-001 成文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度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度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3年度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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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二)负责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及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

  (五)组织实施伤残退役军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

  (六)负责退役军人及烈士的褒扬纪念工作。宣扬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七)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工作。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

  3

  1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9

  9

  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载体,聚焦报告提出的“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等重要部署和要求,在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发挥退役军人作用上,多创特色,多增亮点,在优化接收安置、加强待遇保障、深化荣誉激励、强化教育管理上,守正创新,破难攻坚,切实将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建强服务保障体系。健全组织运行体系,持续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发挥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水平,打造更多温馨的“退役军人之家”。探索实践“互联网+”“一站式”“最多跑一次”等退役军人服务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接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推进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老兵宣讲团”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组建区、街、居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发挥作用。深入挖掘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落地落细落实,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切实遏增量、减存量、防变量。

  (三)打造就业创业品牌。创建链接“政、校、企、平台”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品牌“脱戎装,再启航”。一是打造军梦双拥双创园思明分园,设立提供优质就业信息、政策宣传手册等基础性服务的公共服务区和创业培训、申请专项资金等专业化服务的创业孵化区。二是利用城市职业学院高校优质资源,加强与海峡人才思明站协作,邀请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导师举办创业座谈会,开设创业大讲堂,传递最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分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验,加强退役士兵职业生涯规划与职业技能提升。三是积极链接整合线下资源,成立服务小组,建立完善各类军创企业与拥军企业数据库,了解调研企业现状与需求,打造拥军企业招聘和退役军人求职专项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提升就业服务精准度,提高就业成功率。

  (四)优化优抚褒扬纪念。创新待遇保障举措,完善体现褒扬的优抚制度。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切实推动“生命有终点尊崇无止境”退役军人圆满服务品牌见行见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高效发挥行政机关、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作用,建立兜底保障的困难援助机制,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确实“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深化拓展双拥创模。健全军地协调机制,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双拥创建活动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水平。聚焦服务部队练兵备战、帮助官兵解决“三后”问题。落实退役军人政策,不断丰富拓展创建内容,提高双拥创建成效。塑造军爱民民拥军、爱我人民爱我军良好社会风尚,培树一批有时代特点、有创新特色的双拥典型和工作标杆。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6570.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1.56万元,负增长1.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7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7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0.1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1.56万元,负增长1.52%,主要是由于上级配套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预算拨款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6.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7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种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95.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发放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非统发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600.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921.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300.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85.00万元。主要用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00.00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1100.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信访、维稳、烈士亲属祭扫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常态化机制,2023年接待批次将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没有安排公务用车,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闽民优〔2006〕77号、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定期体检的通知》(2013年开始,体检的起源)、厦思政办〔2008〕37号、厦思财〔2008〕110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0万。共需46万(市拨结余0万元,预计2023年上级拨款36万元,区级预算安排10万元),含A、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无工作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费11万,11人,人均补助1万,文件依据-闽民优〔2006〕77号;B、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原海工一团、1997年首批进藏兵13人)定期体检6.6万。110人,每人每年600元,文件依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定期体检的通知》(2013年开始,体检的起源);C、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医保范围95%已走市医保中心一体化系统)住院补助金2万。文件依据---厦思政办〔2008〕37号;D、无工作的“两参”退役及原“海工一团”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区级预算28.4万,45人,人均按0.631万,文件依据---厦思财〔2008〕110号。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上级预拨款)36万元。其中:

  (1)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无工作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费11万  

  (2)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原海工一团、1997年首批进藏兵13人)定期体检6.6万。

  (3)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医保范围95%已走市医保中心一体化系统)住院补助金2万。

  (4)无工作的“两参”退役及原“海工一团”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28.4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双拥事务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双拥事务。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走访部队、慰问各种优抚对象的支出。

  2.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资金。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双拥工作经费92万元。共需92万元,A、双拥节日慰问活动经费:77万((预计2022年辖区内将新进驻1个师级建制单位)。含:“八一”走访慰问辖区部队77万,标准是师级5万(7个单位)、区人武部4万、团级及以下2万(19个单位)。B、拥军保障金:15万。区委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特批给部队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2)两节慰问187万元。共需187万,含A、区四套班子领导走访师级部队30万(6个单位)、区人武部4万;B、双拥办走访基层部队6万(3个团级及以下单位);C、各种优抚对象慰问1455人140万。D、春联7万。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79万元。其中:

  (1)双拥工作经费92万元。  

  (2)两节慰问18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退役军人社会保障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退役军人社会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资金。

  2.立项依据

  执行义务兵优待政策,及时完成优待金发放。执行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完成伤残抚恤金发放。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时完成安置金发放。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完成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发放。执行两参退役人员优抚政策,及时完成补助金发放。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执行退役军人社会保障优待政策,及时完成优待金、抚恤金、安置金等保障资金发放。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916万元。其中:

  (1)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安置金1100万元。

  (2)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1600万元。

  (3)伤残军人抚恤金921万元。

  (4)义务兵慰问经费1300万元。

  (5)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85万元。

  (6)“两参”退役人员经费800万元(含无工作的“两参”、原“海工一团”退役人员、退管的“两参”、原“海工一团”退役人员生活补贴)。

  (7)优抚节日救济慰问经费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29万元,负增长27.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5.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七、八、九为空表格,我部门无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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