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五部分 附件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负责我区军队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包括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机关 |
3 |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主要任务是: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以“喜迎二十大,奋进立新功”为载体,聚焦中心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大胆开拓创新,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实现新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支部获区直机关2022年度“三比三争”先进党支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权益维护更加有效。一是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创建以“脱下戎装,不忘本色再起航”为主题的退役军人党建品牌。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与思明法院签订《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共建协议,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退役军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二)安置就业成效明显。一是夯实属地安置责任。接收退役士兵,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接收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二是搭建平台促进就业。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桥梁,持续向退役士兵推送优质企业招聘信息。集中组织开展“就业情况摸排”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会;协助举办“退役转岗再续辉煌”专场招聘会,初步达成意向60人。三是树立典型精准服务。推荐22名退役军人参加免费教师资格培训,助力“兵教师”进校园。补充选拔推荐3名专家担任省厅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设立就业创业示范点3家,有力引领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发展。
(三)服务保障质量提升。一是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鼓浪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省级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 梧村街道金榜山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全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先进单位”,鼓浪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郑勇获2022年度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百名优秀主任(站长)”。二是落实优待抚恤各项政策。全面开展优待证办理。实行定期抚恤金和补助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慰问金、补助金等5953人次、7403.43万元。办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关系转移24人次。凝心聚力关爱退役军人,为34名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提供一次性临时救助;接受思明控股捐赠慈善基金30万元;对接区红十字会、建发房产慈善基金等爱心组织,慰问辖区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30名,捐赠慰问金和物资共计7.5万;做好“防癌抗癌专属保险卡”捐赠工作和“鸿星有爱·助残同行”项目物资发放。
(四)尊崇氛围日益浓厚。创新开展退役军人圆满服务实践活动,与厦门市怀祥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以“生命有终点 尊崇无止境”为主题的退役军人圆满服务,持续为“最可爱的人”提供有温度、有厚度的尊崇与关爱。严格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等尊崇关爱制度,为立功受奖家庭颁发立功喜报16人次。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五个一”管护标准,增设“虎溪园烈士陵园”微型消防站。组织开展清明节、“9·30”烈士祭扫活动。厦门市曙光救援队队长王刚荣获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
(五)双拥工作成绩显著。一是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官兵。走访慰问驻区部队,赠送慰问物资287万元;走访慰问参加边境专项任务官兵家庭。二是协助解决军地双方困难。配合相关部队做好军队违规公寓住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军人子女入学等问题;协调部队助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文明创建等地方工作。三是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双拥创模工作,在市对区双拥创模考评工作中,成绩名列前茅;我区顺利荣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区),思明法院二级法官郭泽喆荣获省爱国拥军模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358.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五、事业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六、经营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八、其他收入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338.32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1.36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00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4,358.69 |
本年支出合计 |
4,358.69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总计 |
4,358.69 |
总计 |
4,358.69 |
注:1.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4,358.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00 |
9.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338.32 |
4,338.32 |
0.00 |
0.00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1.36 |
11.36 |
0.00 |
0.00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4,358.69 |
本年支出合计 |
4,358.69 |
4,358.69 |
0.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
总计 |
4,358.69 |
总计 |
4,358.69 |
4,358.69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63.55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76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70.05 |
30201 |
办公费 |
2.44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60 |
30202 |
印刷费 |
0.02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3 |
奖金 |
36.46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19 |
30204 |
手续费 |
0.11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5.55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1.02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3 |
30207 |
邮电费 |
0.44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05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28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0 |
30211 |
差旅费 |
0.12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5.2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07 |
30214 |
租赁费 |
0.22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1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32.40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48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8.04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3.99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42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1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9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266.16 |
公用经费合计 |
50.7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合计 |
1 |
0.00 |
1. 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0.00 |
3. 公务接待费 |
6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4 |
7 |
8 |
11 |
12 |
|
合计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 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部门请公开空表,并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公开09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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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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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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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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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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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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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部门请公开空表,并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58.69万元,本年支出4,358.69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22年收入4,358.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6.35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8.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22年支出4,358.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5.21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6.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6.16万元,公用支出50.76万元。
2.项目支出4,041.7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8.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7.88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03万元,上升6.53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1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33.4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从信访局调拨入账9万元的上级信访疑难资金,本年度指标正常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3.62 万元,比调整预算的 5 万元(年初预算 5万元,执行中追加 0.00 万元)下降27.6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预期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比调整预算的 万元(年初预算 0.00 万元,执行中追加 0.00 万元)下降 0.0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0.00 万元下降 0.00%,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0.00 万元下降 0.00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0.00 万元下降0 %,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1万元下降 100%。主要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预期少,累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2021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分数分别为99分、100分,具体详见附件《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24%,主要是:本年度调减一般综合定额支出指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部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预算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自评年度 |
|||||||||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已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存在问题及原因 |
||
合计 |
6671.73 |
-2169.98 |
4501.75 |
4358.7 |
96.82% |
10 |
9.68 |
|||
其中:人员支出 |
344.89 |
-78.73 |
266.16 |
266.16 |
100% |
- |
- |
|||
公用支出 |
78.24 |
-27.48 |
50.76 |
50.76 |
100% |
- |
- |
|||
专项业务费 |
17.6 |
/ |
17.6 |
17.6 |
100% |
- |
- |
|||
发展经费 |
6231 |
-2063.77 |
4167.23 |
4024.18 |
96.57% |
- |
- |
|||
基建项目 |
/ |
/ |
/ |
/ |
/ |
- |
- |
|||
绩效指标 |
年度工作任务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涉及项目年初预算 |
执行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存在问题及原因 |
双拥事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79 |
269.04 |
269.42 |
99.86% |
10 |
9.99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1年 |
1年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 |
10 |
|||||
退役军人社会保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5942 |
3745.14 |
3887.81 |
96.33% |
10 |
9.33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1年 |
1年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 |
10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0 |
10 |
1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1年 |
1年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00 |
||||||||
部门(单位)意见 |
填报人: 彭茂林 审核人: 胡晔 |
|||||||||
部门单位负责人: 张昆明 2023 年 8 月 20 日 |
||||||||||
填表说明:1.表格不允许留空格,也不能写“无”,确实没有数据的应在表格内划斜线“/”。 2.设置分值规则: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3.存在问题及原因主要针对进度是否滞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明显偏离,以及其他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投入 (10分)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过程 (20分)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 |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4 |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发放人数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质量 |
抚恤金发放到位率、抚恤金发放足额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时效 |
抚恤金发放及时率 |
1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成本 |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标准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
效益 (40分) |
可持续影响 |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政策影响年限 |
2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19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20 |
|
自评总分 |
98 |
|||||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
伤残军人抚恤金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投入 (10分)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过程 (20分)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 |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4 |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发放人数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质量 |
抚恤金发放到位率、抚恤金发放足额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时效 |
抚恤金发放及时率 |
1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成本 |
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
效益 (40分) |
可持续影响 |
伤残军人抚恤政策影响年限 |
2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19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20 |
|
自评总分 |
98 |
义务兵优待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投入 (10分)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过程 (20分)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 |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4 |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发放人数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质量 |
慰问金发放到位率、慰问金发放足额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时效 |
慰问金发放及时率 |
1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成本 |
义务兵优待标准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
效益 (40分) |
可持续影响 |
义务兵优待政策影响年限 |
2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19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20 |
|
自评总分 |
98 |
|||||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
“两参”退役人员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投入 (10分)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过程 (20分)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 |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4 |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发放人数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质量 |
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率、生活补助金发放足额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时效 |
生活补助金发放及时率 |
1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成本 |
各种对象生活补助金标准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
效益 (40分) |
可持续影响 |
“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政策影响年限 |
2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1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19 |
|
自评总分 |
96 |
|||||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
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安置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投入 (10分)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过程 (20分)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2 |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4 |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发放人数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质量 |
安置金发放到位率、安置金发放足额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时效 |
安置金发放及时率 |
1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
成本 |
安置金标准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
效益 (40分) |
可持续影响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影响年限 |
2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19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19 |
|
自评总分 |
97 |
|||||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