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思明区统计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思统〔2016〕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由区统计局局长陈小颖任组长,统计综合调查队队长樊明曌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任组员的执法检查组。
(二)检查时间:4月25-27日。
(三)检查对象及主要指标:辖内1个街道办事处及70家“一套表”企业。
街道办事处主要检查有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检查企业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度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能源)6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家、限上批发和零售业15家、限上住宿和餐饮业5家、规上服务业10家、建筑业5家、房地产5家、劳动工资10家、科技研发5家。重点检查指标如下: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电力消费量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四)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部分街道统计站负责人见证,运用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抽取。各专业负责提供本专业“四上”名单(不含2022年以来被省、市、区统计局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以及存在关停并转歇业等情形的企业)。于4月20日前完成抽取工作。
(五)对外公示。通过思明区政府网站对外公示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于4月24日前完成。
(六)发出监督检查通知。向有关检查对象通过EMS邮寄书面通知,充分告知检查具体事项并提出要求。于4月21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执法检查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1.出示执法证件、查看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检查委托书等);
2.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核查原始凭证、统计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原上报数,并登记《统计执法现场检查记录》;
3.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关处理。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通过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初步收集证据材料,进一步立案查处。
思明区统计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