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厦门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厦审改办〔2019〕25号)和《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机制
根据专业监管对象特点及执法人员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建立由区统计执法专班牵头,思明区商贸组、服务业组、劳动工资组配合参与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组。
(一)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区统计执法专班牵头负责“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拟定本局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更新完善“一单两库”
1.明确“一单”。统计执法专班负责抽查事项清单的维护,明确抽查内容包括: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2.明确“两库”。统计执法专班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维护、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专业组负责本专业检查对象名录库的维护,结合日常统计业务工作,加强对检查对象统计数据实施动态监测。
二、监督检查流程
(一)时间安排:
6月18日 劳动工资
6月22日 限上批零、限上住餐、服务业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陈毅生
副组长:许晓玲、樊明曌
成 员:林斌、樊英、何佩辉、陈华、陈水莲、皮靖雅、
张雯慧
(三)工作制度:“双随机”监督检查在思明区统计局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专业及区统计执法专班配合。
(四)检查范围:本年度检查范围为思明区限上批零、限上住餐、规上服务业、规上劳动工资等专业企事业单位。
(五)执法人员抽取。统计执法专班按照统计监督检查制度,然后按照随机原则,从全区统计执法人才库中的执法人员中抽取检查组成员。
(五)检查对象抽取。按“双随机”原则开展的监督检查,抽取监督检查对象的工作要在区统计局进行,在区各街道统计员和执法负责人见证下,由统计执法专班对辖区内的调查对象进行排序,用随机软件抽取。检查对象应包括限上批零、限上住餐、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调查对象合计15家。
日期 |
专业 |
拟抽查单位数 |
备注 |
6月18日 |
劳动工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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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限上批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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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限上住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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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服务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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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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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和运用
(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在统计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平台上立案查处,实现统计执法的全程公开透明,形成有效震慑。
(二)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处罚信息将通过“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经依法查实具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将作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厦门统计信息外网的“曝光平台”上予以公示,并及时上报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推广“双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统计执法专班2020年及2021年要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做好立案查处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台账设计,以及统计行政处罚系统录入的准备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各专业检查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出示执法证件、查看相关资料(企业信用代码证、检查委托书等)。
二是核对相关资料。核查统计原始记录、原始凭证、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原报数,登记涉企检查活动台账,完成检查报告。
三是根据检查情况予以不同处理。无法查清实际数据的,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通过检查;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制作《统计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初步收集证据材料(存在数据差距的统计报表复印件、核查数据的来源资料复印件、单位基本资料复印件、数据差距的说明),并自检查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资料转统计执法专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