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18 11:11:00 来源:思明区统计局 字号:

 

厦思统[2009]20号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思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由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思明区海峡数据网(www.hxsj.gov.cn)和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上刊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思明区统计局,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禾祥东路168号,邮编:36100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落实措施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配备齐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局于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思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思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范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利用统计信息网站开设政府信息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二是网站内容不断充实,栏目结构不断优化,模块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按照《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考核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深刻领会和掌握《条例》有关精神,我局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干部了解、学习、使用《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交流和讨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09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2009年主动公开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了100%。

在主动公开的26条信息中,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办事程序等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行政许可依据和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等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统计信息类信息21条。

为使统计信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民众,我局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截至2008年底,共梳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12条,共发布信息12条,公开率达到100%。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统计门户网站

我局于2005年11月开通了思明区海峡数据网(www.hxsj.gov.cn),以取代原有的思明区统计网。新的网站包含了信息公开等模块,定期向社会发布思明区的经济统计数据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2.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每年编撰出版《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并及时送达区各部门,方便公众查阅。同时,我局编印了内部统计资料《思明区统计月报》和《简明统计资料》,涉及到房地产市场运行、汽车销售情况、酒店业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008年至2009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思明区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暂无涉及此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思明区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暂无涉及此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性强,需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网站的维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未实现专人专项负责。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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