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1 10:59: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联系。

  联系方式:0592-2661778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300号  

  电话:0592-2661778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严格执行《要点》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压实各级公开事项办理核查职责,全方面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全年累计公开双随机、职能调整、招投标等事项共计54件。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贯彻落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效部署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市政园林环卫业务,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目录指南、财政资金信息、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及双随机检查通报等。

  四是开展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全力开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配合建立区政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成立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构架,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步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五是不断加强监督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对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台账齐备等。同时,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提振干部精气神、加强精细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项

  增9项

  3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项

  增1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68567.8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下属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培训方式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公开经验、规范等方面尚有不足,需加强日常监管考核。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加强业务学习与沟通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及能力;二是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加强与各科室、各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水平;三是完善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权责事项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标准目录,优化工作办理流程,做好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