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3-06-01-2021-001 成文时间 2021-02-18
发布机构 思明区商务局 文 号
标 题: 2021年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2021年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有效性:
2021年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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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梳理策划招商项目;宣传推介投资环境;对接客商咨询考察;跟踪促进项目落地。开展产业课题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代办工商注册等企业设立全过程的报批手续;服务所属科技园区企业。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为思明区商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9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其中1人为区巡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动手续尚未办理完成;非在编人员6名(含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管理的转岗人员2名),退休人员10名,外包司机2名。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中心将继续聚焦招商主业,主动担当,齐心协力推进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加强项目跟进,加强项目谋划,坚持“走出去”,加强融合协作,加强新知识学习。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044.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9.06万元,下降27.1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1044.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9.06万元,下降27.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42.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0.6万元,公用支出122.22万元;

  2.项目支出10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9.06万元,下降27.13%,主要是由于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压减支出,精准预算,且中心职能优化提升,人员分流,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842.7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招商服务经费与园区光电大楼、创客空间发展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及相关维护和修缮支出。

  (三)文化活动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厦门国际时尚周思明时尚汇项目余款。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2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18.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中心从未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年初未列入单位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境内外客商、各地商协会和企业的来访接待。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财政财务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9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关于“执法执勤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规定”,两部业务用车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移交给中心自行管理,同时车辆运行相关经费纳入本年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望海路31号创客空间发展中心五楼中央空调,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心2021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1044.82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生促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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