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9 09:52: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swj/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联系电话:0592-2667101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思明区商务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2024年商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93条,内容包括机构设置、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通知通告、备案、人事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答复办理,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自纠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中“招商引资”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的自查、整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地址。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审核不严谨;二是对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准确;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提升政策传播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2024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