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涵盖了去年下半年至今年5月组织实施的有关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认真执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分别增长0.8%和7.1%。
一是财税政策持续发力。面对持续演变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立足实际、迎难而上,快速推出纾困措施稳住市场主体。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乘数效应,为企业提供15.50亿元融资支持。培植涵养重点税源夯实财政增收根基,出台《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发展管理办法》,辖内8家企业包揽厦门市首批金融科技企业,7家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二是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获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额度5亿元,投向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改造提升梅园小区等102个老旧小区,惠及2.75万户。完善救助体系,发放各类惠民资金7,719万元,2.1万户家庭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发放各项就业补助资金4,900万元。教育发展均衡优质,新增学位3510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90%。健全养老保障,扩充家庭养老床位1038张。
三是财政改革持续深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全周期预算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在预算资金安排、政策出台等方面运用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以“智慧财政”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推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增强财政数据分析、预警能力,以信息化驱动预算管理现代化。成立财政国资直属党委,构建强化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机制,提升区属国企综合效益和实力。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39,417万元,支出总计1,313,603万元,年终结余2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76,216万元,支出总计1,688,857万元,年终结余187,3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922万元,支出总计2,92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无结余。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有待提升。18个预算单位29项大于10万元的预算项目执行率小于60%,指标余额合计6,024.95万元,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11项,指标余额合计4,026.73万元。
(二)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般债券资金19.81万元被用于经常性支出。未按规定公开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信息。2个预算单位超工程进度拨款,截至2022年底专项债券资金11,074.47万元沉淀在代建单位银行账户。
(三)非税收入及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或清理。区财政专户征拆账户、财政信用专户利息收入68.55万元未及时上缴区国库。区财政专户部分项目结余资金804.19万元未及时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区财政信用专户暂付款及原鼓浪屿区周转金放款2,109.42万元未完成清理。
(四)事后绩效评价监控有待加强。抽查2021年预算金额大于100万元且执行进度为0的预算项目发现,7个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评价表时漏报10个项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1个行政事业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有房产未按规定入账、管理不严或使用效率低下。1个街道下属公司31间安置小区配套店面、1个单位登记在其名下的20套房产未纳入资产核算。1个街道4套房产租赁到期未及时收回、招租期间房产未实际清退也未收取租金、3套房产被转租(其中1套被改变用途)。1个街道部分房屋失管失修、空置多年、使用效率低下、4处房产被占用、1处房产未经审批无偿出借。
(二)部分采购行为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测绘项目合同总金额184.07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项目政府采购招标评审要素没有细化量化。1个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生态控制线定桩定界项目的供应商,招标文件评审要素限定供应商所在地。1个单位3个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的参与询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1个街道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的1个项目投标人投标价与邀标表投标价不符、1个项目中标价与合同签订价不符、1个项目采购结果确认函与成交通知书中标价不符。1个部门2021年度保险协议理赔时限超过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个街道部分合同签订日期未填写、甲方未签字盖章、未按合同条款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1个部门1份合同双方代表未签字、签订日期未填写,2份合同签订流程倒置。
(三)工程结算审核管理不严。1个街道3个项目结算金额与实际测算差距较大。1个街道3个项目报审价量与现场确认不一致、部分工程项目第三方审核意见书未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7份审核意见书核减金额为0。1个街道部分项目子项未实际实施、现场确认与审核结算不一致、实际施工情况与竣工图纸不一致、材料价格偏离市场。1个部门纪念馆升级改造项目监管不严。
(四)部分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1个单位资金结余2,589.11万元、季度利息等21.11万元未上缴。1个街道历年结余121.02万元未上缴。1个单位专项结余25.24万元未上缴。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政策落实方面。去年下半年实施的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30岁以下学员占比低、“4050”占比高,且存在部分临近退休学员。个别已享受退职退休待遇人员仍参加项目制培训。
二是重点群体“两后生”底数不清。2个部门均无法提供有关“两后生”(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基础数据,也无法准确提供对“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相关数据。
三是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自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只有12人申领,金额0.12万元。
(二)区稳市场主体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今年上半年实施的2022年稳市场主体相关政策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出台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措施未结合区级实际。2022年1月,我区出台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工作8条措施,其中有7条内容与我市出台的措施无差别。
二是个别措施出台未发挥政策效应。2022年4月,我区出台应对疫情帮扶企业纾困减负措施中提出发挥增信基金作用、推动厦门市融资增信基金简化白名单企业审批流程。2022年增信基金白名单无新增我区企业,政策效应未能有效发挥。
三是个别政策兑现效率不高。2022年1个部门减租补贴兑现时长超过8个月,2020年的减免租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扶持奖励政策2022年9月才兑现支付。
四是扩大范围对非适用对象减免房租。1个街道减免1家公司6个月租金63.04万元,该公司提供的最终承租人名单包含2家不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律师事务所,不在减免房租范围。
四、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投标情况以及2022年街心公园、小型绿化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组织管理方面。一是保密防范措施不够健全,多数建设单位保密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代建合同及招标代理合同未约定保密条款或约定的保密条款针对性不强。二是国企项目对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管理较弱,同一施工做法、同一材质在不同项目价格差异较大,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不到位。
(二)清标和定标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清标小组未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标小组由未具备资格人员组成。二是4个施工项目由非代建单位人员参与清标工作。三是4个项目个别定标候选人清标赋分有误。四是部分项目定标方案不合理,入围票决范围标准过高、入围票决定标候选人占比偏高、清标人员存在自由裁量空间。五是个别项目定标人员未按票决规则进行票决。
(三)建设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项目预算未落实到位先行实施。5个街心公园、小型绿化项目在未落实项目预算的情况下选取相关参建单位。二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三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农民工工资。四是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工程结算。3个项目竣工移交后半年未完成结算审核,1个项目完成结算审核未支付工程款。
(四)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一是为民办实事项目选取不合理。1个部门选取2021年已竣工的2个项目纳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包。二是个别项目超采购限额未按内控选定设计单位。1家国企1个项目超过内控限额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定,未按内控采用自行邀标方式。
(五)工程造价结算和移交管理方面。一是1家国企和1个单位2个项目局部未按图施工。二是2个项目工程量不实或套价有误。多计树池体积、合同约定养护期3个月却按1年计取费用等。三是项目利润率结算未按优惠折扣取值,超付工程结算款2.30万元。四是1个单位1个项目未及时扣减该地块改造期间的日常养护费用3.12万元。五是1个项目施工养护期未满提前移交管养单位进行日常养护。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河(湖)长制落实还存在不足。存在河长巡湖履职有待进一步提高、APP巡湖次数还需继续强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公园绿地和道路用地供而未用闲置多年。公园广场用地2019年1月获批,目前仍未开工建设。
(三)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禁办点开设汽修经营场所、餐饮油烟等排污整治不够彻底、部分在建工地未能有效防尘。
(四)雨污管网改造进展缓慢。思明区污水两高正本清源项目1个街道片区进场施工177个建筑小区、21条道路,原计划2022年6月基本完工,截至2022年12月改造完成率分别是74%和48%。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1家国企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投资论证缺失、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1家国企4家公司、1家国企3家公司成立时无可行性分析报告。1家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缺乏财务测算数据,2家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可行性分析报告差距较大。
(二)业务风险防控不够到位。2家国企2021年有5家2020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2年有5家2020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1家国企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显示2019—2021年的营业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等盈利指标均逐年下降。
(三)内部管理存在不足。1家国企1家分公司、1家孙公司、5家子公司的分公司无实际运营未及时注销。
(四)招标管理不规范。增项超过200万元未公开招标且合同签订不规范。2018年4月,1家国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装修工程中标人,中标价为650.84万元,2018年10月,新增变更部分未编制预算价直接委托原中标单位施工,协议金额20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能够立即整改的已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检查,区政府将在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好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高效使用债券,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强化政策优化整合,健全政策效果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交叉重复、兑现困难等低效无效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可达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应,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助企益企政策,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民生政策的协调性和实用性,注重不同领域政策的系统集成,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实现政策执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时疏通堵点,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持续防范化解项目风险
切实履行工程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发挥“评定分离”招投标方式的择优和竞价目的,强化建设单位监督职责,建设单位做好清标、定标及项目保密工作,规范和约束清标行为,杜绝清标、定标环节错评乱定。加强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对资金管理、程序履行、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强调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参建单位作用,严格考核参建单位履约情况。做好工程“后半篇文章”,推动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四)持续加强国有企业管控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强化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关注控股和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处理情况,科学动态评估被投资实体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规范业务经营风险管控,完善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健全风险预警处理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强化国企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投资成本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