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楼 |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值班电话 | 0592-5889189 | 传真 | 0592-5862821 | 投诉受理部门 | 综合科 | 投诉电话 | 0592-5862841 | |||
主要职责 |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思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14〕63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为思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 |||||||||
主要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
(二)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三)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 ||||||||||
(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五)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六)管理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工作。 | ||||||||||
(七)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l48”法律服务工作。 | ||||||||||
(八)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 ||||||||||
(九)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所工作。 | ||||||||||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 ||||||||||
(十一)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 | ||||||||||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 | 综合科 | 机构职能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党建、精神文明、效能、工会、后勤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接受、处理与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的投诉。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10室 | 负责人 | 蔡晓菁 | 联系方式 | 0592-5862819 | |
基层工作科 | 机构职能 | 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处理或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负责对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各司法所依法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管理、帮困扶助。负责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具体承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事务。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04室 | 负责人 | 林红如 | 联系方式 | 0592-5862811 | ||
普法宣传科(法制科) | 机构职能 |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外来人口普法等工作。组织培训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指导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06室 | 负责人 | 吕逗秋 | 联系方式 | 0592-5862806 | ||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 | 机构职能 | 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各司法所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日常监管、帮困扶助。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具体承办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02室 | 负责人 | 黄晓鸽 | 联系方式 | 0592-5862818 | ||
|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机构职能 | 负责办理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牵头承接和督促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民事应诉案件。做好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承接办理和督促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法院、检察院和上级政府复议机构的联络工作。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204室 | 负责人 | 李艺淞 | 联系方式 | 0592-5819596 | |
|
秘书科 | 机构职能 |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计划的建议协调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专项督察,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各部门、各街道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协调联系泛法务机构,办理律师、律所等投诉。指导依法行政,督促各部门、各街道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 办公地址(门牌) |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503室 | 负责人 | 刘洋 | 联系方式 | 0592-5819589 | |
领导信息 | 曾莠瑾(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 |||||||||
池 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秘书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协管意识形态和媒体宣传工作。联系莲前司法所、开元司法所。 | ||||||||||
徐一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矫科(思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基层科。联系筼筜司法所、嘉莲司法所。 | ||||||||||
王 奇(二级调研员):分管综合科、公证处。联系梧村司法所、厦港司法所。 | ||||||||||
刘 红(二级调研员):分管普法宣传科(含公共法律服务)。联系中华司法所。 | ||||||||||
高亚杰(三级调研员):分管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鹭江司法所。 | ||||||||||
许 林(四级调研员):负责安置帮教、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会、纪检、机关效能建设、安全生产。联系滨海司法所、鼓浪屿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