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剑代表:
《关于提高非编聘用人员待遇的建议》(编号:第1012号)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逐年提高非在编人员待遇
(一)组织制定非在编人员待遇方案
2019年,为激励非在编人员工作积极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区对比兄弟区的待遇水平,经过反复测算和征求意见,合理设置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同时,突出优绩优酬,核增平时绩效奖,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把执行劳动政策的规范性与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从合乎劳动法律法规、鼓励多劳多得的角度出发,增设加班补贴项目。
2019年底出台了《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规范非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厦思人社〔2019〕43号,以下简称《厦思人社〔2019〕43号》),工勤岗位每年由3.4万元提高至4.8万元,辅助岗位每年由4.5万元提高至6万元,专业技术岗位每年由6万元提高至7.6万元,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标准不含加班费和各项奖金(年平均3.6万元)。我区非在编人员年工资待遇比市直机关年综合定额标准高约0.6-1.8万元,最高的与湖里区(全市非在编待遇最高)接近。
(二)建立非在编人员工资增长机制
厦思人社〔2019〕43号是我区目前现行的非在编工资待遇文件。文件明确:“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今后,基础工资部分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同步调整;平时绩效奖部分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可能,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调整。”同时,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单位安排非在编人员加班的,支付加班补贴;各项年度奖金,按照市、区有关规定执行,与市级同步提高。
二、非在编人员待遇科学分级
厦思人社〔2019〕43号文中的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体现在本岗位上的工作年限长短的差别,岗龄越长,工资待遇越高。岗龄工资体现在本区非在编岗位上的工作年限,第一年30元,此后每年增加30元。
主要特点:
(一)基本工资
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大类。专业技术岗位细分为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龄满10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岗龄满5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三级;辅助管理岗位细分为辅助管理岗位一级(岗龄满10年以上)、辅助管理岗位二级(岗龄满5年以上)、辅助管理岗位三级;工勤岗位细分为工勤岗位一级(岗龄满10年以上)、工勤岗位二级(岗龄满5年以上)、工勤岗位三级,具体岗位分类经区编办核定,拉开档次,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别。
(二)岗位工资
不同学历、职称、技术工等级拉开档次,体现不同学历、职称、技术工等级的差别。
(三)岗龄工资
体现在本岗位上的工作年限长短的差别,岗龄越长,工资待遇越高。
三、多措并举提高非在编人员待遇
(一)增设绩效工资
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月进行工作评估后发放,使岗位上的工作成效与工资待遇挂钩。平时绩效奖实行总量控制,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增设加班补贴
维护非在编人员权益,鼓励多劳多得。非在编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安排加班的,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发放加班补贴。
(三)落实非在编人员体检经费
为进一步体现对非在编人员的关心关怀,切实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干预和治疗,我局会同区总工会、区财政局统筹考虑,多方协调,落实了非在编人员健康体检的经费安排事项。从今年起,各单位可委托各自工会协助组织非在编人员开展每年一次健康体检(400元),经费由各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综合定额统筹安排。
此外,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核算方式及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1〕189号)文件精神,我区正在开展非在编人员待遇的摸底调研,进一步探索增加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长效机制,激发非在编人员队伍活力。
目前,关于您“顶层设计,突破现有机制,为优秀的非编人员晋升设置途径”的建议,我区正在推动非在编人员岗位竞聘,拟通过岗位竞聘,打破工勤岗位、辅助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界限,拓宽非在编人员岗位晋升空间,盘活现有非在编人才资源。
思明区一直很重视对人才交流培养,特别是如何突破编制限制、打破人员流动壁垒。下一步,请您持续关注提升非在编人员待遇,我局期待与您进一步深入交流探讨,对人才培养规划进行有益探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做好人员调配转岗,打造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非在编人才队伍。
领导署名:方培园
联 系 人:曹海梅
联系电话:2667205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