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02-00-2022-005 成文时间 2022-05-16
发布机构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人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思明区人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有效性:
思明区人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0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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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宏代表:

  《关于激发重点产业人才输血造血功能 助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编号:第1027号)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措施与成效

  (一)实施各类人才优惠政策

  1.落实人才优惠政策,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2020年7月,我市发布《厦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加强高校毕业生安居保障力度。对留厦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岁),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与毕业生就业所在区财政按6:4分担。加大“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供给,增加保障性商品房切块配售名额,鼓励向优秀毕业生倾斜。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留厦就业,符合人才基本条件的,可参照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的博士、博士后认定为C类人才,享受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优惠。

  2.实施“人才新政45条”,兑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2021年来我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共2968人申报,发放金额6236万元,其中博士11人,硕士1133人,“双一流”本科377人,本地高校本科1447人。该政策的实施受到了企业和人才的欢迎和好评,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和我区对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宣传和办理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上门为重点企业答疑解惑,通过上门网上办事平台、微信、电话等渠道,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解决企业新引进人才落户的燃眉之急,受到企业和人才的好评。

  (二)实施重点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

  2018年,我区出台了《思明区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办法》,依据总部企业人才年个税缴纳1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人才年个税缴纳5万元以上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高端人才提供每人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4000元/月、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同时,我区还通过给予购房租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缓解人才住房压力,强化来厦就业创业人才生活保障。

  2018年,我区出台《思明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作为人才落地的住房,免收租金,直至人才自主购房或厦门市政府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落实为止。人才若未入住人才公寓,思明区将提供不高于4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免租金使用人才公寓和提供临时租房补贴的总期限不超过3年。 

  (三)凝聚合力成就高技能人才

  加大我区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进培养适应全区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力度,引导和鼓励辖区企业建设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

  充分运用“思明快报”微信公众号、海峡人才报、《就业保障与服务》杂志等线上线下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宣传推介厦门市和思明区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创新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等活动,尽心配合指导,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成长壮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保证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引才政策的顺利实施,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思明区引才育才。

  (一)加大毕业生引进力度

  积极拓展线上招聘渠道,确保人才招聘不断档。并做好与10个招才引智的重点基地城市联系工作。

  (二)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灵活引才方式,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柔性聘请高层次人才,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同时为柔性人才在厦工作期间提供租房补贴。评选成效突出的区级柔性引才基地,给予引才奖励,专项用于人才的激励和待遇保障。柔性高层次人才还可申请青年人才公寓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三)探索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试点推行现代学徒制模式。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打造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明确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人才“订单式”培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对辖区企业接收高校、职业院校急需紧缺专业学生参加实习、录用给予一定的补贴。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确保学生享有人身安全保障、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方培园

  联 系 人:曹海梅

  联系电话:2667205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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