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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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管理政策;负责区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科学设岗,完善聘任管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承担上级委托行使的工伤认定职权,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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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零工网络效能。 (二)加力政策留才,加快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职称评审试点步伐。 (三)健全优化新就业形态保障机制,不断深化法治人社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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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6,34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678.19万元,增长250.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3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4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16,346.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678.19万元,增长250.1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9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0.8万元,公用支出351.1万元; 2.项目支出15,455.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46.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678.19万元,增长250.14%,主要是由于政策兑现支出大幅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1.59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 |
人员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176.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综合业务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30.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支出。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7.64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退休人员非统发支出。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2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1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26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5,14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全民医保补助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4年预算持平。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1.2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单位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2%,主要原因是:原劳动监察大队公务接待费并入局机关。 公务接待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 |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全区全民医保补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全区全民医保补贴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 3.实施主体 思明区人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周期 2025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14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1.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23.98万元,增长83.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5.0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