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计划。根据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二)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做好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关工作。配合市民政局监督管理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优待管理工作。配合市救助管理站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三)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体系,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区婚姻登记;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五)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六)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工作。
(七)负责拟定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区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和行政业务经费的计划、管理、使用、发放拨付、统计编报等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三)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思明区民政局 |
财政核拨 |
32 |
3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民政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兜底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工作,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1.加强社会救助托底。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及自然灾害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工作。发挥慈善作为社会救助重要补充的作用,拓宽爱心捐赠渠道,加强对重点爱心企业、寺院、爱心个人的走访,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继续做好“爱心超市”、“雨露育青苗”、“慈善助学”、“思明慈善微公益”等慈善品牌。
2.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深化“近邻党建+扶幼”模式。健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3.强化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等多层次救助体系,适度扩大救助覆盖面。推进“互联网+救助帮扶”,灵活运用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移动端申请通道,实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申请社会救助。利用与思明公安分局联合打造的社会治理协同平台-社会救助对象监测预警项目,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
1.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依托厦门市养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公开全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智能化近邻服务,通过“智能居家宝”项目、智能定位设备项目,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软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将建设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深田社区、阳台山社区)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现有养老规划用地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项目,积极引导企业兴办养老机构,重点推进“湖边水库”地块和“万寿-文屏山”地块等新建养老项目,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支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举办敬老餐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配置。
3.拓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家庭照护服务,创设快速响应、专业服务的家庭养老床位,完善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两床合一”,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创新
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措并举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1.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不断深化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近邻“模式,以省级近邻社区服务试点区为契机,以20个省级试点社区为抓手,加强指导、分类打造、精准施策,着力打造各种领域、不同类型的社区“近邻+“服务品牌,总结形成具有思明特色的社区近邻服务模式。要不断凝聚多元力量,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广镇海社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经验,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参与社区治理。
2.建强社区干部队伍。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后,将有244人新进“两委”班子,占总数约24.1%。针对社区人员进退留转,2022年将着重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总结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得失,突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网格服务管理等内容,抓好新一届社区“两委”培育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指导街道、社区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网格,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工作制度,锻造社区工作者一专多能综合素质,推动网格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实现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作。继续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规划,以优秀社区考核评价为抓手,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
3.提升社工队伍能力。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工站建设,发挥社会工作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社工沙龙等活动,有效凝聚社工力量。继续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会工作领域不断推展。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为1852.3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0.64万元,增长6.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5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2.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为1852.3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0.64万元,增长6.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19.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3.14万元,公用支出256.8万元;
2.项目支出832.4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2.3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0.64万元,增长6.35%,主要是由于儿童福利、养老服务业务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83.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地名导向牌路牌设置及维护、勘界等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8.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工作、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3.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务、慈善工作经费和两节慰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6.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和民政异地安置人员各项补助及奖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民非社团工作经费、社会组织评估及社会组织孵化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45.7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435.1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的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1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外来省市单位前来调研考察或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接待的人数批次与上年度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车已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1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5万元,下降7.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本级)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3.8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