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汇总)
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的,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及下属两家事业单位(思明区民政社会事务中心和思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减灾救灾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等建设,负责社团、民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勘界、区划、地名、楼门牌工作。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社会事务中心负责开展养老服务(安康计划)工作,协助做好“安康基金”的申请审批工作;配合区民政搞好全区的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开展与社区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好民政系统(含区残联)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区社会福利大楼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培训、指导街道和社区做好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基础工作;对申请户的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划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标准,核定申请户租金补助比例;与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户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并上报财政部门并做好保障性租赁房房租补助金的支付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选房、配租配售工作以及后续使用管理工作;受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户的变更申请及租金补助的调整或取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以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汇总)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
政府机关 |
12 |
10 |
厦门市思明区 民政社会事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5 |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汇总)稳步增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养老领域短板,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持续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其它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汇总)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384.14万元,本年收入13,712.79万元,本年支出15,515.7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81.16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712.7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323.63万元,下降14.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67.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86.75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45.29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15,515.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30.31万元,增长4.9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25.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2.62万元,公用支出32.58万元。
2.项目支出14,790.5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629.0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61.89万元,增长2.5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201“行政运行”334.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4.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二)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12.15%。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公用定额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三)2080204“拥军优属”67.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6.61万元,下降61.29%。主要用于拥军保障金及双拥节日慰问活动经费支出;
(四)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18.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97万元,增长58.33%。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社会组织评估、孵化、审计支出;
(五)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8.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2.86万元,增长88.09%。主要用于地名导向牌、路牌设置及维护、设标、勘界工作经费支出;
(六)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69万元,下降77.97%。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支出;
(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92.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7.59万元,下降12.79%。主要用于两节慰问和婚姻事务、区慈善会、社会事务、优抚安置、综合事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费,以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项目支出;
(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5.84万元,2016年决算数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6万元,2016年决算数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2080801“死亡抚恤”729.5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28.26万元,下降42%。主要用于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支出;
(十一)2080802“伤残抚恤”1.52万元,2016年决算数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金支出;
(十二)2080805“义务兵优待”282.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29.61%。主要用于义务兵慰问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支出;
(十三)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9.8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9.31万元,下降49.54%。主要用于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及优抚节日救济慰问经费支出;
(十四)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039.0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4.27万元,增长24.47%。主要用于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安置金及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支出;
(十五)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61.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519.9%。主要用于1级至4级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补助资金支出;
(十六)2081002“老年福利”1265.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16.03万元,增长130.25%。主要用于安康基金财政补助、养老安康工作经费支出和源泉山庄两低人员入住补贴;
(十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40.28%。主要用于两低公交明补、已故原工商业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属生活及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3.21%。主要用于局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十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17.76%。主要用于下属2家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二十)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5.1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一)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54万元,下降96.8%。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及门诊、住院、体检等医疗补助金支出;
(二十二)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176.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9.41万元,增长1.19%。主要用于思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人员及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39.4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72.72万元,增长128.9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39.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72.72万元,增长128.90%。主要用于2016年度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补贴资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56万元,支出决算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1%,同比下降82.79%。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事项,以及因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00%,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80.83%,主要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学习考察团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27。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9.90%,主要是:每批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但仍控制在规定标准范围以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0万元,比2016年减少3.74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18个项目,涉及金额10880.54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本单位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监控,发现资金缺口时能够及时进行调整或追加,切实保障各业务的资金需求;发现资金盈余时能够在区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预算调整工作中主动提出资金退回,便于上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