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2 18:20:00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710,邮编:361004,电话:0592-58809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思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较好完成“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等四大项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主动公开新规定,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制作政府信息32条,主动公开信息2条,分别是《思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思明区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年度报告的通告》。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承办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时限,制定步骤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与上级沟通,在编制本级目录时,结合区民政局权责清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事项纳入标准目录中,均已完成标准目录的编制,在专栏公开,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保障”、“捐款救助”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全年累计更新181件,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保障。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对预备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定期抽查,对负责的专栏进行定期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全周期管理,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五)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区民政局目前暂无自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具体负责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作有效运行。二是积极反馈落实每月、每季度政府网站建设的督查考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区民政局自觉主动接受公众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6

  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2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25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3447.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运用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文件精神,对已下发的上级文件再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再细化,再推进,并及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调整修改公开专栏内容,杜绝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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