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配合主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对标先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
7 |
7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管理。督促各审批部门开展“五级十五同”(包括省、市、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事项自上而下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及时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同步跟进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及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准确对应,确保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及时更新。三是规范街道社区事项清单。梳理统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清单、社区代办点事项清单,并规范办事指南和清单公示上墙。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即所有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配套公共服务事项应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入驻福建省网办事大厅。二是完善综合窗口改革。整合区级办件量少的部门事项,设立无差别社会事务综窗和工程建设综窗,由中心人员统一收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业务培训管理,提升办事效能。三是落实“日清日结”通报提醒机制。安排专人进行办件的跟踪检查提醒,杜绝预审、受理、办结超期问题。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推进“就近办”“自助办”。推进“e政务”自助机进园区、进楼宇、进社区,形成“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二是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以省网办事大厅为统一线上办事入口,实现“一网通办”,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可办”。三是设置增值服务专区。推出“企业服务专区”一站式整合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六大模块覆盖35项涉企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变。依托和汇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惠企云等多个线上渠道,设立专业的帮办代办服务,协助企业操作使用六大功能,为企业提供更直接、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见效落地。一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国务院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着眼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集成化办理,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二是推进“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通过建立“一数一源”数据采集机制,打通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推动申报材料、申报信息自动获取、自动填报。三是推进“无证明省份”改革。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开放的能力提升厦门市电子证照库,强化证照、证明材料生成汇聚和常态化治理,强化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和可信电子材料的汇集和共享复用,推广企业群众办事免提交证明材料。四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注重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与特定服务场景的深度体验。本年度,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重点将围绕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园区办、个转企、政务助理进楼宇等关键领域展开。五是聘请第三方评估强化监督。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常态化开展对区中心、分中心及10个街道98个社区服务规范、服务设施以及服务运行情况等测评调查、办事体验。六是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健全“帮办代办”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帮办队伍主动性,为特殊群体、外国友人以及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七是开展“揭榜攻坚”行动,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专项行动中,深入调研发现我区基层便民服务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驻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对一现场指导整改提升,有力推动了各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同时通过配套的“回头看”行动,确保优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增强思明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五)积极谋划新中心建设。2025年,新中心计划完成建设及搬迁工作。将围绕建设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大厅为目标,通过优化功能布局,做优综窗服务,强化线上办理,充分应用新技术新场景等措施,实现服务集约办理,着力打造功能场景全、办事体验好、科技含量高、运营管理优的新型政务服务大厅。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3,230.94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13.5749万元,增长165.4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30.9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0.94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3,230.940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13.5749万元,增长165.4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32.06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4.7019万元,公用支出517.3585万元;
2.项目支出2,498.88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940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013.5749万元,增长165.40%,主要是由于新增思明区政务服务厅第三方评测服务项目、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及工作业务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658.4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389.76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及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09.1200万元。主要用于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6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78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97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87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6.87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4年预算持平。本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事务性工作,保障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升级,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办事体验,通过各系统对接,加强审批数据等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
根据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配合主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对标先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工作业务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2)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项目包含:思明区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项目费用、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驻点维护费用、电子证照标准化提升改造部署实施服务项目费用、设备购置费等。
(3)中心大楼水电费项目。
(4)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部门的用餐保障。
(5)思明区政务服务厅第三方评测服务项目。
5.实施周期
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68.88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思明区政务服务厅第三方评测服务项目
(2)工作业务费项目
(3)食堂保障项目
(4)水电费项目
(5)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8.88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