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6-03-01-2024-003 成文时间 2024-01-30
发布机构 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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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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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7

  7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协助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能力

  推动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群众常办事项靠前服务,进一步实现“就近办”。规范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建设,配齐基础服务设施,增加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场景。落实基层综合窗口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通过统一购买服务配备前台综合窗口专业工作人员,健全队伍设置。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打造“近邻政务”品牌,在基层建立帮办代办团队,完善全程帮代办机制,为群众提供“帮代办”“上门办”等服务。

  (二)协助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结合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和智慧思明数字底座,深化提升数字政务水平,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拓展远程视频帮办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网上咨询与在线人工辅导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区、街道、社区跨层级审批体系,提升网办效率。强化智能办电子签章功能,增加数字签名、网上签章使用频率,创造更多“无纸化”办事场景。完善平台效能监督指标功能,强化数据监控。建立数据动态分析机制,实现对审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三)协助落实集成服务改革任务

  落实高频“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探索推进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对“一件事”进行动态管理,完善服务闭环,不断改进优化办理体验。拓展“一件事”应用场景,健全协同办理机制,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套餐一次办理。对接省“行业综合许可平台”,开展“一业一证”业务的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和统一制证,实现行业许可信息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升级涉台政务服务,扩大部门协同范围,推动更多惠台集成套餐按要求落地。

  (四)协助拓展靠前服务渠道方式

  围绕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企业调研,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园区办”。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机制,围绕企业群众诉求,充分发挥行业代表优势,引进知识产权、财税、法务等领域专家,开展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

  (五)协助谋划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扎实做好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以打造全国领先的政务中心为目标,借鉴上海、杭州、长沙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设计理念,围绕新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应用需求,做好新中心动线规划、功能布局与窗口优化整合,通过科学再造流程和智慧赋能,提升新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217.365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6.1055万元,增长24.0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17.3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7.36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1,217.365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6.1055万元,增长24.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10.16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1.5270万元,公用支出498.6385万元;

  2.项目支出507.2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7.365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6.1055万元,增长24.06%,主要是由于事业编及非在编人员增加,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71.79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57.2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50.0000万元。主要用于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94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81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6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92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支出预算持平。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事务性工作,保障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升级,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办事体验,通过各系统对接,加强审批数据等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

  根据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工作业务费主要用于:绿植养护费用;中心大楼直饮水系统维护费、设备更新;办公用品、劳动工具添置、便民药品等保障经费;中心大楼设备维修维护、更新购置费用;复印机租赁;制服采购;应对突发事件及防汛抗灾应急等各项后勤保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办公楼各项零星费用。

  (2)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项目包含:政务智能办项目;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驻点维护费用;电子证照标准化提升改造部署实施服务项目费用;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数据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费用;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闸机运维服务费用、政务云服务费用等。

  (3)中心大楼水电费项目。

  (4)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部门的用餐保障。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07.2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工作业务费项目

  (2)食堂保障项目

  (3)水电费项目

  (4)软硬件维护、开发升级及建设服务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2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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