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6-03-01-2023-002 成文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 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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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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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牵头、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对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四)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五)组织进驻单位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 

  (六)负责对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八)指导监督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代办点提供规范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定规范化工作标准,对提供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九)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服务模式,推动提升“一趟不用跑”;持续优化流程,减环节,减时间,提升“即办件”事项占比。推出更多便民化服务措施,大力推进“秒批秒办”“一证通办”“免证办”。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强化点对点“跨省通办”合作 

  (二)加快推进“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一件事”事项,同时在此基础上,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整合行业综合许可证,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 

  (三)有力强化政务信息化数据共享支撑。完善电子证照库建设,依托市级“一体通办”平台,强化系统对接,推动可信电子文件应用,依托市电子证照库管理平台提供可信文件的批量生成和保存服务,并将电子可信文件回流至各审批服务部门。 

  (四)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限”,提升全链条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帮代办,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拓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园区办”范围。 

  (五)增强街居窗口服务力量和效能作风。深化“近邻”模式,推行“一门式”服务,指导部门服务下沉街道社区,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指导街道社区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窗口人员管理,探索综合窗口统一配备、统一管理模式,强化窗口绩效考核。强化“实地查看+视频监控”,严格窗口纪律的监督和管理,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完善帮代办及特殊群体服务机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555.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78万元,增长7.3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555.4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78万元,增长7.3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6.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3.30万元,公用支出13.48万元; 

  2.项目支出348.6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4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78万元,增长7.30%,主要是由于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3.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48.69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部门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上年预算为0.6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在思明政务服务中心新注册开办的企业(包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其刻制4枚印章,即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营商环境提升任务清单的通知》(厦府办201911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的纪要》(〔2019〕308号)、《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企业开办刻章免费工作协调会议的纪要》(〔2019〕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新开办企业刻章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157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厦府办〔2020〕40号)等相关会议精神和做法,于2020年6月底实现“企业开办1个环节、1个工作日、零收费”的提升营商环境任务。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关于承接的刻章企业确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接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的刻章企业,实行一年一招标。 

  (2)关于日常运行管理。刻章申请:新开办企业自行选择;分派方式:采取“轮候制”方式,由“厦门市公安免费刻章管理系统”按顺序轮流派发刻章业务;完成时限:应在刻章任务分派后90分钟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及交邮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快递企业将全套印章快递送达给新开办企业指定的收件人签收;结算方式:根据报账申请材料按季度据实结算。 

  (3)关于信息化保障。依托“厦门免费刻章管理系统”。通过“厦门免费刻章管理系统”与“厦门市公安印章管理系统”的系统对接,优化系统功能,将全区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申请信息实时自动推送给入围刻章企业,并运用免费刻章信息统计功能,实现按月度、季度汇总、统计、导出各入围刻章企业名录、免费刻章数量等信息,满足刻章费用结算需求。依托“一照一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厦门市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对接,实时向“厦门市公安印章管理系统”推送经核准登记的新开办企业信息。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无子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3.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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