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3 16:05: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梧村大厦501,电话0592-2667991,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区科信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制订各项办事流程等相关措施,及时整理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科信局板块内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此保证政府行政管理制度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利用局务会、全体干部会议等机会,组织全局干部学习2019年4月3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全体干部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制度,建立由局综合科为责任主体、专人具体承办的科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制定的政策、制度,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区科信局围绕科技产业、工业、软件信息产业等工作重点领域,制作文件信息共1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6条、不予公开信息9条),按程序在时限内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3项,为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四是以公开促规范。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依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2019年我局共公开部门预算批复1件、部门决算批复1件。同时,依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确保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3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目前信息公开数量较少。按照《条例》要求,区级行政部门须公开的信息多数已由上级部门公开,本级只是参照执行,为避免重复未再另行公开,因此信息公开覆盖面显得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加强学习,通过局内部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充分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科技管理、科技平台建设、企业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惠民工程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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