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4-195 成文时间 2024-06-14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4-06-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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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厦门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思明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结合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实际制订。

  三、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台风及暴雨影响的特点,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二)实行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恪尽职守,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综合材料组、安全检查组、后勤保障组、教学指导组、宣传报道组、德育指导组、督查管理组。当启动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各组相应开始运转。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其他局领导担任

  成员:各科室科长(负责人)、成员为指挥部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监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监督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三)指挥部值班人员安排

  指挥部值班总指挥由局长和其他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机关干部轮值。

  二、指挥部各组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综合材料组

  组长由办公室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安保科、计财科及相关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通知的起草、发布;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和汛情快报;及时整理上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收集各单位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局机关防汛防台物资准备。

  (二)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安保科、计财科的分管局领导联合担任,成员由安保科、计财科、教育一科、教育二科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安全、校舍建筑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安全教育等检查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财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物资采购、调拨、发放,以及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经费保障等。

  (四)教学指导组

  组长由教育一科、教育二科的分管局领导联合担任,成员由教育一科、教育二科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负责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停课停学、线上学习、协助安全教育等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组人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组人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通过公众号、视频号发布相关防汛防台新闻和相关讯息;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各学校组织防汛防台抢险活动情况;宣传表扬在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六)德育指导组

  组长由德育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德育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协助安全教育等相关德育工作。

  (七)督查管理组

  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工委委员组成。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学校领导、值班员和应急分队坚守岗位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物资到位情况;查处防洪防台风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防汛防台风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汛期来临前

  (一)督促、指导各学校(单位)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演练、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排查防御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低洼易涝地方的校舍、在建工程、沿海校舍等);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二)做好局机关防汛防台风物资采购和储备。

  二、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接到区防汛办启动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当值副总指挥报告,进入应急值守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指挥部综合材料组成员密切关注台风、天气动向;办公室再次检查局机关防洪防台风物资,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三、Ⅲ级应急响应启动

  (一)接到区防指启动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当值副总指挥报告,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

  (二)区教育局向各学校(单位)领导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各校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并组织巡查,保持与区防指、各学校(单位)通讯畅通。

  (三)通知局值班员、特别是夜班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区防指的传真、电话通知等,及时向当值副总指挥报告上级的指示、通知和通报等。

  检查机关楼层及附属设施防汛防台风情况,检查手电、雨衣和雨鞋等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完好情况。

  (四)必要时,向各学校(单位)转发区防指的通知、通报等,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在岗带班和校园24小时值班,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一)接到区防指启动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

  (二)区教育局向各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Ⅱ级或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信息,保持与区防指和各学校(单位)通讯畅通。

  (三)必要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传达区防指的要求、市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对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四)必要时,指挥部统筹安排人员深入各学校(单位),检查、指导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

  (五)根据区防指会商部署会要求,做好防御工作和停课准备。

  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

  (一)接到区防指启动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立即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

  (二)区教育局向各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I级或防御暴雨洪水I级应急响应信息,确保与区防指、各学校(单位)通讯畅通。

  (三)总指挥、当值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综合材料组全体人员进岗到位,实行昼夜值班。

  (四)必要时,各小组抽调1名成员到局机关待命;各组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令行动。

  (五)通过电话、短信和传真等形式检查、督促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六)当学校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时,各组人员根据指挥部命令,协助学校抢险救灾、组织师生紧急安全转移。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指导避灾场所师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应急救援物品发运等工作。

  (七)及时收集、统计学校(单位)重大险情、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指。

  (八)根据区防指会商提出全区各学校(单位)停课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有序组织实施。

  六、台风灾害和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

  (一)接到区防指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或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根据总指挥的指示,适时发出复课通知,部署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区教育局向各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信息。

  (三)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四)指导督促学校(单位)在灾情稳定后及时核定灾情,填写统计表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按要求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统计表上报区防指。

  (五)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教育系统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六)指导各受灾学校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账,配合受灾学校制定受灾校舍修建计划。

  (七)对防洪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第四章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思明区教育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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