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厦门市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20号),思明区制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思明区教育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92-5838276
邮箱:smq_jyj@xm.gov.cn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