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区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思明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
问卷调查内容主要聚焦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包含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
调查对象涉及四类人群:学生(学生问卷)、家长(家长问卷)、教师(教师问卷)以及校(园)长(校长问卷)。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主要内容组成。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根据个人身份(学生家长、教师或书记校园长)扫描相应问卷调查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入(如下)参与问卷调查,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主要内容组成,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问卷二维码: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