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厦门市思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意见》(闽政教督办〔2024〕2号),思明区制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思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工作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思明区教育局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92-5862732
邮 箱:smq_jyj_ek@xm.gov.cn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思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