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4-008 成文时间 2024-01-08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思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思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有效性:
关于思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6:19
字号: 打印: 分享:

区属各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拟开展第一轮第11、12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区属公民办幼儿园(附件1)。

  二、督导评估时间

  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

  三、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为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四、督导评估要求

  1.幼儿园自评。受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成立由园长牵头的自评小组,对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及要点》(附件2),分解任务,明确要求,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开展自评,通过自评总结办学优势与改革成效,发现具体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成果巩固与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

  区级评估前,受评幼儿园应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要点逐一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近2个学年(评估当年和上一学年)原始信息,判断信息的可信度。依据收集的信息,对办园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总结经验及成果,形成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评估的前一周,幼儿园自评表、自评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联系人:齐玮,电话5838282,邮箱26291169@qq.com。

  幼儿园备查材料必须是保育教育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杜绝弄虚作假。备查材料除了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等原始材料文本以外,以电子材料形式呈现。

  2.区级评估。区成立评估组,对本年度受评幼儿园的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实地评估时,督导评估组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督导评估期间监督电话:5838282。

  3.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根据督导评估组意见、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发送受评幼儿园。受评幼儿园对督导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督导评估报告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指导幼儿园整改。受评幼儿园应根据督导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收到督导评估报告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5.整改情况核查。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对受评幼儿园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复评。

  6.评估通知、自评材料、评估报告、整改报告等材料须归档留存幼儿园至少5年,省、市将定期抽查。

  五、评估结果认定与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思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时间安排表(第一轮第11、12批)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思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时间安排表

(第一轮第11、12批)

  时间

  受评幼儿园

  11批

  2024年5月16日

  厦门一中国贸幼儿园

  莲云幼儿园

  金桥幼儿园

  第七幼儿园

  南华幼儿园

  第五幼儿园

  新加坡双语幼儿园 

  龙山小金星幼儿园 

  金指南文创幼儿园

  七星幼儿园 

  星悦语洲幼儿园

  小雏菊幼儿园

  阳光灿烂海滨幼儿园

  汉斯幼儿园

  12批

  2024年5月23日

  阳光灿烂国金幼儿园

  美德幼儿园

  嘉成幼儿园

  龙慧幼儿园

  蔚蓝时代幼儿园

  美幼幼儿园

  瑞语幼儿园

  思达特幼儿园

  小叮当幼儿园

  松柏华庭小金星幼儿园

  大洲嗨森幼儿园

  晨果幼儿园

  思柏幼儿园

  爱乐幼儿园

  米亚幼儿园

 

  

附件2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指 标

  要   点

  一、办园条件

  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7.室内装修、户外活动场地面层材料、娱乐设施器材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8.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安全卫生

  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工作责任到岗到人,措施可行有效,及时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5.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6.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每学期幼儿视力监测不少于2次,对视力不良幼儿采取适当预防和矫正措施。

  7.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不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性服药。

  8.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9.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保育教育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5.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6.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四、教职工队伍

  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五、内部管理

  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