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3-095 成文时间 2023-08-18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委文明办思明区文旅局关于开展思明区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基地(营地)、第二批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委文明办思明区文旅局关于开展思明区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基地(营地)、第二批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委文明办思明区文旅局关于开展思明区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基地(营地)、第二批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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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的组织与实施,丰富和拓展校外研学实践、劳动场所,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我区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劳动教育水平,经研究,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委文明办、思明区文旅局决定遴选命名第三批“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第二批“思明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开放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影视艺术体验基地、运动拓展基地等。

  二、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2)和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3)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参照申报条件,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思明区教育局德育科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料审查。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由思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参照申报条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实地测评。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由思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测评,申报单位负责人应现场汇报申报条件等情况。

  (四)综合评审。根据资料审查和实地测评情况,组织综合评审。评价总分不低于总分值80%的,予以市级研学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基地准入和挂牌。

  (五)发布通告。评选结果统一在思明区教育局官网以及“厦门思明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告公示。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标准认真创建,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单位给予取消评选资格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和说明材料。其中:说明材料具体内容应包括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教育实践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已研发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或劳动教育课程,适合中小学生的实践体验活动的介绍、说明,针对学生设立的研学实践教育、劳动教育机构或部门以及专业的讲解人员队伍组成等内容。

  (三)各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前,按照申报项目(研学基地、研学营地、劳动基地,三选一)填写申报表(附件4、附件5、附件6,三选一)及相关说明材料,盖章(本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并扫描成PDF(所有材料扫描为一份PDF),申报材料的word版与pdf版共计2份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思明区教育局德育科工作邮箱。文件命名统一为:(研学基地、研学营地、劳动基地,三选一)申报+单位全称。

  (四)原则上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组织的集体研学实践教育、劳动教育活动要在国家、省、市和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及劳动教育基地进行。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5862709

  地址:厦门市禾祥东路168号11楼1110室

  电子邮箱:1173664761@qq.com

  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2.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3.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4.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5.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6.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7.申报信用承诺书样式

  思明区教育局   思明区委文明办   思明区文旅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参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闽教思〔2018〕9号),遵循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公益性原则,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基地”,指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见附表。

  本《标准》包含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总分600分。依据《标准》按照评价总分分值将基地从高到低评定为甲级(达到500分)、乙级(达到450分)、丙级(达到400分)。获评丙级的,列为市级研学基地培育对象;获评乙级的,予以准入和挂牌;获评甲级的,推荐为省级研学基地培育对象。

  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总分600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

推荐单位评分

专家评分

1.基础条件(170分)

1.1基地规模(40分)

1.1.1申报场所成立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

5

必备项,合则5分,不合0分。

     

1.1.2基地每期能同时容纳200名以上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5

1000人及以上25分;500—999人15分;200—499人10分。

     

1.1.3基地有可供学生集中见学、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10

布局、功用合理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2设施设备(50分)

1.2.1基地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15

齐全、完好15分;较好10分;一般5分。

     

1.2.2基地室内外有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全方位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影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10

正常、完好,保存天数符合要求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2.3基地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或周边有定点卫生室)。

 10

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10分;有一般伤病医务室6分;周边有定点卫生室4分。

     

1.2.4基地危险地带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安全警示标志。

 15

设施标志完备15分;较完备10分;一般5分。

     

1.3周边资源(30分)

1.3.1基地除自身资源外,周边3公里以内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自然与文化遗产、文博院馆、各类教育基地以及农业、工业等),可供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拓展需要。

 20

有3个及以上研学资源20分;2个12分;1个5分。

     

1.3.2具有区域特色元素适宜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乡土乡情资源。

 10

适宜开展活动,区域特色明显10分;较好6分,特色不明显4分。

     
 

1.4运行环境

(50分)

1.4.1基地交通便利,安全性高。

 10

基地交通便利安全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4.2基地附近(15公里以内)有医院。

 5

15公里以内有医院5分;超15公里2分。

     

1.4.3非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其它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能提供200人以上,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三证齐全,服务优质的定点餐馆。

 15

容纳200人以上,三证齐全,服务优秀15分;容纳100—199人,三证齐全,服务优秀10分;容纳100人以下,三证齐全,服务优秀5分。(三证不齐0分)

     

1.4.4内外环境和谐、自然,细节设计以人为本,建筑造型有特色。

 5

内外环境好,富有特色5分;良好2分。

     

1.4.5育人环境氛围浓厚,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标语等。

 5

育人环境氛围浓厚5分;良好2分。

     

1.4.6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无异味。

 5

环境整洁5分;基本整洁2分。

     

1.4.7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要求。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分类设置规范,及时清理。

 5

设置布局合理5分;基本规范2分。

     

2.研学内容(160分)

2.1课程设置

(100分)

2.1.1课程目标能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学思践悟的方法,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

 20

目标明确科学规范20分;有待完善12分;一般5分。

     

2.1.2实践教育主题鲜明(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艺术类、体验类等),能够围绕基地特色资源,设计主题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目的明确,课程体系完整。学深悟透,实现学生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30

主题鲜明,方法得当,课程体系完整30分;主题不够鲜明、课程体系有待完善15分。

     

2.1.3有适合小初高不同年段学生需求的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适用,符合要求。

 20

教材、解说词规范适用20分;较好12分。

     

2.1.4基地学生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强。

 10

编排合理、教育性强10分;较好6分。

     

2.1.5应具备至少1门主题课程,课程能够覆盖各学段、各年级,实际开设课程不少于6门。课程设计应有课程名称、课程目标、内容简介、实施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及总结评价等要素。

 20

课程开足,设计完整20分;有待完善12分。

     

2.2研学线路

(30分)

2.2.1 非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基地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合理编排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线路,针对性、操作性、安全性强。

 15

线路编排科学合理15分;较合理10分;一般5分。

     

2.2.2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申报的基地结合周边资源,至少提供2条研学实践教育线路。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

 15

提供2条以上15分;2条10分;1条5分。

     

2.3质量评估

(30分)

2.3.1建立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效果测评制度,编制学生研学实践评价手册,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10

建立测评制度,真实反映情况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2.3.2学生评价: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活动开展满意度测评,好评率达80%以上。

 5

好评率90%以上5分;80%—89%3分;80%以下或无评价0分。

     

2.3.3家长评价: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看法和评价,支持率、满意率达80%以上。

 5

支持率、满意率90%以上5分;80%—89%3分;80%以下或无评价0分。

     

2.3.4学校评价:活动结束后,学生所在学校对基地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认可度、满意度达80%以上。

 10

认可度、满意度90%以上10分;80%—89%6分;80%以下或无评价0分。

     

3.组织保障(180分)

3.1发展规划

(30分)

3.1.1基地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研学线路、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目标明确、措施可行。

 10

规划内容详细全面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3.1.2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10

要素齐全10分;较齐全6分;一般4分。

     

3.1.3基地每年集中接收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数须达到一定规模。

 10

年接待人数达2万人及以上10分; 1万人6分;0.5万人4分。(低于0.5万人0分)。

     

3.2师资力量

(40分)

3.2.1基地配齐配强讲解员、辅导员和项目专员等教职人员,梯次结构合理。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10

教职人员配齐配强,结构合理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3.2.2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0

每年开展培训40课时及以上20分;30-39课时10分;20-29课时5分。(20课时以下0分)。

     

3.2.3基地与当地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和家长等建立专兼结合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学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10

志愿者队伍成员合理、服务常态10分;较合理、常态6分;一般4分。

     

3.3组织管理

(60分)

3.3.1基地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情况。

 20

工作落实好20分;较好12分;一般5分。

     

3.3.2基地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

 10

制度健全10分;较健全6分;一般4分。

     

3.3.3基地与学校签订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协议(合同),制订相应服务与管理方案,配备联络员、辅导员、项目专员和医务人员。

 10

全部签订10分。(签订不完整0分)。

     
   

3.3.4基地建立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生所在学校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10

建立完整档案并及时反馈10分;不完整或反馈不及时6分;一般4分。

     

3.3.5投诉及处理制度健全,投诉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10

制度健全,记录完整10分;较完整6分;一般4分。

     

3.4经费投入(20分)

3.4.1加大对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办学、运营。

 20

经费保障稳定20分;较稳定12分;一般5分。

     
     

3.5优惠政策

(30分)

3.5.1基地(正常有收门票的基地)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减免政策。

 10

  有减免政策10分,没有0分。

     

3.5.2基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10

  有减免措施10分,没有0分。

     

3.5.3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价格优惠政策。

 10

  有优惠政策10分,没有0分。

     

4.安全保障(90分)

4.1制度保障

(40分)

4.1.1基地建立学生教学、实践、生活、娱乐、出行、食宿等完整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10

管理制度完整10分;较完整6分;一般4分。

     

4.1.2基地有应急措施预案,对研学实践教育各项活动有安全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

各类应急措施预案齐全8分;较齐全4分;一般2分。

     

4.1.3基地建立与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8

  全部建立8分;部分建立4分。

     

4.1.4基地与学校、家长、学生、企业或机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相关研学实践教育安全责任。

 8

  全部签订8分;部分签订4分。

     
   

4.1.5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公布且畅通有效、与相关单位有专门运送协议,及时发现,安全运送。

 6

  好6分;较好4分。

     

4.2人员保障(30分)

4.2.1基地设有安全保护机构,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

 10

  符合10分;基本符合6分;一般4分。

     

4.2.2基地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10

  定期培训及演练10分;不定期4分。

     

4.2.3活动过程中,建立与学校、家长的实时沟通互动平台。

 4

  建立并良好互动4分;一般2分。

     

4.2.4活动过程中,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备急救箱、救护服务。

 6

  配备齐全6分;基本配备4分。

     

4.3设施保障

(20分)

4.3.1基地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警告和危险标志、标识醒目、明了。

 10

  标志、标识齐全、醒目明了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4.3.2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明确、具体。

 10

  完善10分;较完善6分;一般4分。

     

总分

 600

       

  附件2

  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参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闽教思〔2018〕9号),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原则上必须是教育系统所属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见附表。

  本《标准》包含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8个三级指标,总分700分。依据《标准》按照评价总分分值将基地从高到低评定为甲级(达到600分)、乙级(达到550分)、丙级(达到500分)。获评丙级的,列为市级研学营地培育对象;获评乙级的,予以准入和挂牌;获评甲级的,推荐为省级研学营地培育对象。

  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总分700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

推荐单位评分

专家评分

1.基础条件(180分)

1.1营地规模

  (40分)

1.1.1申报场所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

 5

必备项,合则5分,不合0分。

     

1.1.2营地房建、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安全运行,每期能同时容纳500名学生集中食宿和开展活动。

 25

2000人及以上25分;1000—1999人15分;500—999人10分。

     

1.1.3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动静分明、安全可靠。

 10

科学合理、安全可靠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2设施设备(70分)

1.2.1营地配备相关的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10

齐全、完好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2.2营地可供中小学生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

 20

目内多,种类齐全20分;较好12分;一般5分。

     

1.2.3营地安装全天候实时录像监控设备,工作正常,影像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

 10

正常、完好,保存天数符合要求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2.4营地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10

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10分;有一般伤病医务室未配备专职医务人员4分。

     

1.2.5营地内部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完备,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20

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完备20分;较完备12分;发生过安全事故0分。

     

1.3周边资源(30分)

1.3.1营地周边5公里以内教育资源丰富,整合效果好,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20

有3个及以上研学资源20分;2个12分;1个5分。

     

1.3.2营地区域特色鲜明,富有实践教育意义,适宜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本土文化资源。

 10

适宜开展活动,区域特色明显10分;较好6分,特色不明显4分。

     

1.4运行环境(40分)

1.4.1营地交通网络发达、便利、安全。

 10

交通网络发达、便利、安全,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1.4.2营地附近(20公里以内)有二甲以上医院,有为基地开设的绿色通道。

 10

20公里以内有二甲及以上医院10分;20公里以内有二甲以下医院6分;超20公里4分。

     

1.4.3营地环境整洁舒适,绿化及卫生达标,育人环境氛围浓厚,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标语等。

 20

环境整洁舒适,绿化及卫生达标20分;较好12分;一般5分。

     

2.研学内容(200分)

2.1课程设置

(100分)

2.1.1课程目标能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

 20

目标明确科学规范20分;有待完善12分;一般5分。

     

2.1.2实践教育主题鲜明(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艺术类、体验类等),能够围绕基地特色资源,设计主题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目的明确,课程体系完整。

 30

主题鲜明,课程体系完整30分;主题不够鲜明、课程体系有待完善15分。

     

2.1.3有适合小初高不同年段学生需求的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适用,符合要求。

 20

教材、解说词规范适用20分;较好12分。

     

2.1.4基地学生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强。

 10

编排合理、教育性强10分;较好6分。

     

2.1.5应具备至少3个主题课程,课程能够覆盖各学段、各年级,实际开设课程不少于9门。课程设计应有课程名称、课程目标、内容简介、实施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及总结评价等要素。

 20

课程开足,设计完整20分;有待完善12分。

     
 

2.2研学线路(30分)

2.2.1非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营地,结合自身地理位置和周边资源,合理编排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线路,针对性、操作性、安全性强。

 10

线路编排科学合理10分;较合理6分;一般4分。

     

2.2.2至少已开发6条研学旅行线路,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形成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20

提供6条以上20分;6条12分;1—5条5分。

     

2.3研学方法

(30分)

  2.3.1学:通过实地见学和老师、解说员、研学专员讲解,答疑解惑,近距离感知历史、亲近自然、陶冶情操,达到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体验的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

有实地见学、讲解,目标明确科学规范10分;有待完善6分;一般4分。

     

2.3.2思:学生带着问题、带着求知走出校园,通过实地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激发中小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自然的热爱之情,增强为国学习、报效祖国激情。

 5

实地感受,激发热情5分;有待完善2分。

     

2.3.3践:坚持动手与动脑相结合,每个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都设有学生实践、体验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知行合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10

有学生实践、体验环节,知行合一10分;有待完善6分;一般4分。

     

2.3.4悟:通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浸润和熏陶中实现学生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5

学深悟透,实现学生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5分;有待完善2分。

     
 

2.4质量评估

(40分)

2.4.1建立学生实践教育效果测评制度,真实反映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5

建立测评制度,真实反映情况5分;较好2分。

     

2.4.2学生评价: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活动开展满意度测评,好评率达95%以上。

 10

好评率98%以上10分;95%—97%6分;95%以下或无评价0分。

     

2.4.3家长评价: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看法和评价,支持率、满意率达90%以上。

 10

支持率、满意率95%以上10分;90%—94%6分;90%以下或无评价0分。

     

2.4.4学校评价:活动结束后,学生所在学校对营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

 15

认可度、满意度95%以上15分;90%—94%10分;90%以下或无评价0分。

     

3.组织保障(200分)

3.1发展规划

(30分)

3.1.1营地编有近中远期(3至10年)发展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研学线路、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目标明确、措施可行。

 5

规划内容详细全面5分;较好2分。

     

3.1.2营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10

要素齐全10分;较齐全6分;一般4分。

     

3.1.3营地每年集中接受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数达2万人以上。

 15

年接待人数达3万人及以上15分;2万人10分;1万人5分。(低于1万人0分)

     

3.2师资力量(40分)

3.2.1营地配齐配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专任教师、辅导员和项目专员,每条线路配有专兼职讲解员、解说员、安全员,梯次结构合理;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能够设计规划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10

教职人员配齐配强,结构合理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3.2.2营地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20

每年开展培训40课时及以上20分;30-39课时10分;20-29课时5分。(20课时以下0分)。

     

3.2.3营地与当地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和家长等建立专兼结合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学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10

志愿者队伍成员合理、服务常态10分;较合理、常态6分;一般4分。

     

3.3组织管理(55分)

3.3.1营地独立编制,内部管理机构健全;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接待时间保证。

 15

机制完善,机构健全,工作落实好15分;较好10分;一般5分。

     

3.3.2营地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

 10

制度健全10分;较健全6分;一般4分。

     

3.3.3营地与学校签订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协议(合同),制定相应服务与管理方案。

 10

全部签订10分。(签订不完整0分)。

     

3.3.4营地建立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生所在学校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10

建立完整档案并及时反馈10分;不完整或反馈不及时6分;一般4分。

     

3.3.5投诉及处理制度健全,投诉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10

制度健全,记录完整10分;较完整6分;一般4分。

     

3.4经费投入

(20分)

3.4.1营地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相对稳定,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地建设、办学、运营。

 20

经费保障稳定20分;较稳定12分;一般5分。

     

3.5优惠政策

(30分)

3.5.1营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10

有减免措施10分,没有0分。

     

3.5.2营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价格优惠政策。

 10

有优惠政策10分,没有0分。

     

3.5.3营地与研学线路景点景区有门票减免政策、协议。

 10

有减免措施10分,没有0分。

     
 

3.6财务管理

(25分)

3.6.1营地有独立账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10

有独立账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10分;有待完善6;只有其中一项4分。

     

3.6.2营地按要求配有专职财务人员。

 5

有专职财务人员5分;兼职财务人员2分。

     

3.6.3营地注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条件。

 10

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0分;有待完善6分;一般4分。

     

4.安全保障(120分)

4.1制度保障

(50分)

4.1.1营地建立学生教学、实践、生活、娱乐、出行、食宿等完整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10

管理制度完整10分;较完整6分;一般4分。

     

4.1.2营地有应急预案,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0

各类应急措施预案齐全10分;较齐全6分;一般4分。

     

4.1.3营地建立与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10

全部建立10分;部分建立6分。

     

4.1.4营地与学校、家长、学生、企业或机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相关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10

全部签订10分;部分签订6分。

     

4.1.5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公布且畅通有效、与相关单位有专门运送协议,能够满足研学实践教育交通需求。

 10

好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4.2人员保障(40分)

4.2.1营地设有安全保护机构,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

 10

符合10分;基本符合6分;一般4分。

     

4.2.2营地定时定点巡查,能有效维护安全秩序。

 10

定时定点巡查,安全秩序好10分;巡查制度、记录不健全6分;安全秩序一般4分。

     

4.2.3营地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演练。

 10

定期教育及演练10分;不定期6分。

     

4.2.4活动过程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备急救箱、救护服务。

 10

配备齐全10分;基本配备6分。

     

4.3设施保障

(30分)

4.3.1安全警告和逃生通道标志、标识齐全、醒目、规范。

 10

要素齐全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4.3.2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

 10

监控系统符合要求10分;较好6分;一般4分。

     

4.3.3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明确、具体。

 10

完善10分;较完善6分;一般4分。

     

总分

 700

       

  附件3

  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的文件,坚持把握育人导向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原则、体现时代特征原则、强化综合实施和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厦门实际,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所称“基地”,指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运营良好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国防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林渔业基地、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职业体验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影视艺术体验基地、运动拓展基地等单位。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见附表。

  本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1个三级指标共300分。基地评价总分达到250分以上(含)予以准入和挂牌;总分达到280分以上(含)推荐作为省级劳动教育基地培育对象。

  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总分(300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

推荐单位评分

专家评分

1.基础条件(85分)

1.1基地规模(30分)

1.1.1申报场所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

 10

必备项。

     

1.1.2基地每期能同时容纳100名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

 10

必备项。

     

1.1.3基地有可供学生集中劳动、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10

布局、功用合理10分;较合理5分。

     

1.2设施设备

(40分)

1.2.1基地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10

教育教学用具、器材齐全,性能完好10分;较齐全完好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1.2.2基地室内外有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全方位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影像资料保存15天以上。

 10

监控设备完好10分;较完好5分;一般3分;无监控设备0分。

     

1.2.3基地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或周边有定点卫生室)。

 10

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10分;周边有定点卫生室5分,没有0分。

     

1.2.4基地危险地带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安全警示标志。

 10

设施标志完备10分;较完备5分;没有0分。

     

1.3环境卫生

(15分)

1.3.1基地交通便利,安全性高。

 5

基地交通便利5分;较便利0分。

     

1.3.2基地附近(15公里内)有医院。

 5

基地附近有医院5分;超15公里2分。

     

1.3.4内外环境和谐、劳动教育氛围浓厚。

 5

育人环境氛围浓厚5分;无体现0分。

     

2.课程内容(60分)

2.1课程设置(40分)

2.1.1课程目标能围绕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10

课程目标明确10分;无课程目标0分

     

2.1.2基地实践教育主题鲜明(学农、学工、服务、实践实训等),能够围绕基地特色资源,设计主题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目的明确,课程体系完整。

 10

主题鲜明,课程体系完整10分;主题不够鲜明、课程体系一般5分。

     

2.1.3基地有适合小初高不同年段学生需求的课程资源,内容规范适用,符合要求。

 10

课程合理规范10分;较规范5分;不符合要求0分。

     

2.1.4应具备能够覆盖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劳动教育课程。课程设计应有课程名称、课程目标、内容简介、实施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及总结评价等要素。

 10

劳动教育课程完备10分;不完备5分;无课程0分。

     

2.2质量评估

(20分)

2.2.1建立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效果测评制度,真实反映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5

建立测评制度,真实反映情况5分;建立测评制度,无真实反映情况3分;无建立测评制度0分。

     

2.2.2学生评价: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活动开展满意度测评,好评率达95%以上。

 5

评价良好5分;一般3分;不好0分。

     

2.2.3家长评价: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看法和评价,支持率、满意率达90%以上。

 5

评价良好5分;一般3分;不好0分。

     

2.2.4学校评价:活动结束后,学生所在学校对基地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

 5

评价良好5分;一般3分;不好0分。

     

3.组织保障(80分)

3.1发展规划

(10分)

3.1.1基地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教学计划、课程体系、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目标明确、措施可行。

 5

规划内容详细全面5分;不全面3分;无规划0分。

     

3.1.2基地对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5

要素齐全5分;较齐全3分;不齐全0分。

     

3.2师资力量

(40分)

3.2.1基地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梯次结构合理。

 10

教职人员结构合理10分;较合理5分;不合理0分。

     

3.2.2基地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10

  教职人员知识技能水平高10分;较好5分;一般4分。

     

3.2.3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5

定期开展培训5分;培训落实较好3分;无培训0分。

     

3.2.4基地与当地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和家长等建立专兼结合知识结构合理的劳动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5

志愿者队伍成员合理、服务常态5分;较合理、常态3分;无志愿服务活动0分。

     

3.3组织管理

(25分)

3.3.1基地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情况。

 5

工作落实好5分;较好3分;不落实0分。

     

3.3.2基地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

 5

制度健全5分;较健全3分;不健全0分。

     

3.3.3基地与学校签订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协议(合同),制定相应服务与管理方案,配备联络员、辅导员、项目专员和医务人员。

 5

全部签订5分;部分签订3分;无签订0分。

     

3.3.4基地建立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生所在学校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5

建立完整档案并及时反馈5分;档案不完整或反馈不及时3分;无档案,无反馈0分。

     

3.3.5投诉及处理制度健全,投诉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5

制度健全,记录完整5分;较完整3分;不完整0分。

     
 

3.4经费投入

(15分)

3.4.1基地主管部门(基地所在地政府)加大对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

 10

经费保障稳定10分;较稳定5分;一般3分;无保障0分。

     

3.4.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办学、运营。

 5

好5分;一般3分;差0分。

     

4.安全保障(75分)

4.1制度保障

(50分)

4.1.1基地建立学生教学、实践、生活、娱乐、出行、食宿等完整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10

管理制度完整10分;较完整8分;一般6分;较差0分。

     

4.1.2基地有应急措施预案,对劳动实践教育各项活动有安全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0

各类应急措施预案齐全10分;较齐全5分;一般3分;差0分。

     

4.1.3基地建立与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10

全部建立10分;部分建立5分;未建立0分。

     

4.1.4基地与学校、家长、学生、企业或机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实践教育安全责任。

 10

全部签订10分;部分签订5分;未签订0分。

     

4.1.5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公布且畅通有效、与相关单位有专门运送协议,及时发现,安全运送。

 10

好10分;较好5分;差0分。

     

4.2人员保障

(15分)

4.2.1基地设有安全保护机构,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

 5

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4.2.2基地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5

定期培训及演练5分;不定期3分;无培训及演练0分。

     

4.2.3活动过程中,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备急救箱、救护服务。

 5

配备5分;基本配备3分;无配备0分。

     
 

4.3安全警示(10分)

4.3.1基地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警告和危险标志、标识醒目、明了。

 5

标志、标识齐全5分;标识较齐全3分;不齐全0分。

     

4.3.2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明确、具体。

 5

完善5分;较完善3分;没有0分。

     

总分

 300

       

  附件4

  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所属类别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内部容纳同时开展活动人数

     

已开发的研学课程

(罗列)

 

已开发的研学线路

(罗列)

 

申报理由

3000字以内)

申报理由

负责人(签字):

 位(盖章):

     

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此表扫描成PDF(与所有说明材料扫描为一份PDF,表格在前),与word版,共计2份电子

  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1173664761@qq.com。

  附件5

  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行政部门

 

正式运营时间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在职员工总人数(人)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联系人及电话

 

内部容纳同时开展活动人数

 

能容纳同时就餐人数

 

床位数

 

内部基本医疗保障条件

 

年度接待学生批次

 

年度接待学生数

 

已开发的研学课程

(罗列)

 

已开发的研学线路

(罗列)

 

推荐理由

3000以内)

推荐理由

负责人(签字):

 位(盖章):

     

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此表扫描成PDF(与所有说明材料扫描为一份PDF,表格在前),与word版,共计2份电子

  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1173664761@qq.com。

  附件6

  厦门市思明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所属类别

工程工业板块£;农林业板块£;渔业板块□;军事板块□;科研板块□;传统工艺(非遗)板块□;家政板块□;职业体验板块□;其他□。可多选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内部容纳同时开展活动人数

     

已开发的劳动教育课程

(罗列)

 

已开发的劳动教育体验活动

(罗列)

 

申报理由

3000字以内)

申报理由

负责人(签字):

 位(盖章):

     

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此表扫描成PDF(与所有说明材料扫描为一份PDF,表格在前),与word版,共计2份电子

  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1173664761@qq.com。

  附件7

  申报信用承诺书样式(供参考)

  (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单位名称)申报“思明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真实、准确、客观。否则列入失信名单,失去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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