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综〔2014〕6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3〕1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厦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标准(试行)》,我局于6月组织评估组对辖区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定级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确认莲岳学校、东浦学校、弘毅学校、玉秀小学达一级;联友小学、曙光小学、龙山小学达二级;向科小学达三级。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