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3-066 成文时间 2023-07-25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思明区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思明区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思明区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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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综〔2014〕6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3〕1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厦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标准(试行)》,我局于6月组织评估组对辖区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定级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确认莲岳学校、东浦学校、弘毅学校、玉秀小学达一级;联友小学、曙光小学、龙山小学达二级;向科小学达三级。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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