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组,于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对思明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评估(考核)(合称“两项督导”)。为加强社会监督,督导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2135566
来电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工作时间。
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索 引 号 | XM01104-02-00-2023-026 | 成文时间 | 2023-04-17 |
发布机构 | 思明区教育局 | 文 号 | |
标 题: | 教育督导公告 | ||
内容概述: | 教育督导公告 |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组,于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对思明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评估(考核)(合称“两项督导”)。为加强社会监督,督导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2135566
来电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工作时间。
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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