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3-009 成文时间 2023-02-13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2022年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内容概述: 2022年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有效性:
2022年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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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辍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0〕21号)以及《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等控辍保学文件精神,2022年,我区继续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部署落实核查劝返,保障就学权益

  区教育局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分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与街道、社区、派出所通力协作,进行逐一核查劝返。

  一是落实工作部署。定期召集社区、街道、学校等召开阶段性会议,梳理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各种疑难杂症,并进行下阶段工作部署。

  二是多途径劝返。与社区、街道、学校多次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家长耐心解释沟通,核查取证,并根据省、市通知要求,每周上报核查结果,持续跟踪推进。

  三是多部门通力协作。针对因失踪、出国出境、残疾等原因疑似失学的情况,区教育局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市社保中心、市、区残联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同协调处理。针对在家就读的疑似失学儿童,区教育局实行挂钩责任制,在属地学校、街道及社区积极推进的同时,分别由局相关科室负责督促推进,共同入户劝返,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采取法律手段。区教育局多次与律师反复沟通,查阅、探讨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最佳解决途径,以督促其监护人尽快送适龄儿童返校就学。

  截至2022年12月,我区全部完成核查劝返工作,明确每一位儿童就学去向。

  二、开展“送教上门”,确保“送学到家”

  为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区在充分调研、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依托区特殊教育学校,精选优质师资,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优选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有效挖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促进他们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社会能力的稳步提高。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控辍保学

  进一步强化学校的控辍保学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学校立足实际,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列入重点“控辍保学”对象,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尤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断增加且流动性大的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防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辞而别”的现象发生。

  不断提高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摸排、核查力度,实施精准控辍。对存在辍学迹象的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劝返复学的学生,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举措,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和评价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授课形式和授课内容的呈现方式注重联系学生实际,做到个性化、多样化。教学过程中加强正面引导和鼓励,帮助学生发现自身的闪光点,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加强学生生活技能培养,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确保劝返复学学生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顺利完成学业。

  四、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杜绝因贫困辍学

  为杜绝学生助学金补助政策和资金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我局从2018年起推行助学金集中支付方式(即由资助中心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银行卡中),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目前区属学校中享受我区助学金补助的学生均正常在校接受义务教育,未出现因贫困而辍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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