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2-089 成文时间 2022-06-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0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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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瑞碧代表:

  《关于加强我区护学岗队伍建设的建议》(第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感谢您对我区护学岗队伍建设的宝贵建议,思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在此期间积极与您进行了交流,听取您对“护学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进一步改进我区“护学岗”工作情况,确保我区学生生命安全,学校稳定有序。

  二、措施与成效

  (一)工作要求

  2021年5月10日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对“护学岗”工作提出要求,我区也制定相应的《“护校安园”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护学岗”工作要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分别印发了《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厦公综〔2021〕192号)和《关于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思教内安〔2021〕61号),旨在进一步保障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

  (二)落实情况

  1.关于培训考核

  《关于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求,各校应自行制定《“护学岗”队伍演练及培训计划》,区教育局紧密联合思明交警大队,对义务护学队的家长和教师开展定期培训工作,以加强家长和教师的专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各校园应在10月29日前完成“护学岗”队伍联动首次演练;每年12月15日进行由各部门联合的集中考评。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区级层面的考核制度,通过表扬一批先进个体,更好地促进家长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发动更多的家长参与进来,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尽一份义务。

  2.统一配齐装备

  根据现有文件规定和要求,各校在护学的家长“可以统一着红马甲或佩戴护学红袖标”,未经培训的家长不具备交通管制的技能,因此暂时无法穿戴交警部门的交通服。为此,我区将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协商并出台相关政策,努力保障学生家长的安全,规范各校执勤人员的着装标准以便更好地识别和工作考评,让社会看到学校周边崭新的样貌。

  3.购买意外保险

  义务交警及义务家长护学队,现面临政策性条件的限制,文件中未予明确是否可以为该群体购买保险业务,为此,我局正积极同上级部门协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在区级层面解决财政资金问题,落实法律层面的保障措施,确实保障义务队伍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护学岗”工作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在工作制度的规范性、考核制度的完善性、人员配备的科学性、资金保障的充分性上都存在较多问题。下一步,思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工作,不断落实校园周边综治安全工作,为学生的安全保障尽职尽责,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许华娟

  联 系 人:刘逸龙

  联系电话:13806045546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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